撞人后,他迅速离婚,房产转移至女方名下,企图逃避执行。近日,重庆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让等钱手术的申请执行人杨某在收到执行款项后,顺利完成手术。
被执行人的货车
2022年8月下旬,杨某在搭乘张某摩托车出行时,与李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这场车祸,导致杨某、张某均受伤。经鉴定,杨某伤残等级为一处9级,两处10级。
经大足区人民法院调解,杨某、张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在去年4月底前,支付赔偿款14.3万元。但截至去年9月,李某分文未付。眼看即将进行二次手术,杨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李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到两个月内办理登记离婚,并将原登记于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全部转移至女方名下。
而且,在析产转移登记后,该套房产又很快被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正是李某的亲姐姐。案件承办人经分析认为,李某逃避执行的动机十分明显。
为避免涉案房产再次被转移登记,执行干警立即对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传唤三名当事人到法院。面对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李某称,“我反正没得钱,上回出了事,也一段时间没有跑车,收入也没得。非要赔的话,首期最多只拿得出来5000元,后面每个月1000-1500元。”
杨某表示,“不得行,我马上就要做二次手术了。你说的这个方案,我的手术费都凑不齐。要么你今天把赔偿款全部给我,要么动手术之前先给我5.3万元,让我顺利把手术做了,剩的钱你再分期付都可以。”
见双方僵持不下,案件承办法官告知李某,案涉房产已被查封,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或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且转移的财产,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
最终,李某同意执行干警提出的和解方案,自愿将名下已被法院查封,但未实际控制的鱼灌车开到法庭停放,车钥匙交由执行干警扣押保管,待第一期赔偿款4.3万元支付完毕后再取回。
目前,李某已按期完成支付,杨某的手术也已成功进行。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谢龙飞 实习生 智怡宁 大足区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