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无价的。然而,有些人却无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不尊重生命,视生命于儿戏,更有甚者采取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对于此,我感到十分的痛心疾首。虽然一直以来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那样做,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抑或是蓄谋已久?还是其他原因?直到我读了涂尔干的《自杀论》,我才对这些人、这些现象有另一点

的体会。
关于自杀产生的原因和类型的理解
涂尔干认为:如果我们不是将自杀看做与其他事物无关的、孤立的、可以单独加以研究的事件,而是将一定时期内发生在一定社会中的自杀现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那么自杀并不再显示为孤立的个人现象,就其本质来说,它具有社会性质,是一种社会现象。显然,当自杀还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事件来看时,它是完全的自我的行为,是对自我的认可和寻求解脱,他人无权干涉,本质上看这纯粹是一种独立的行动。作者在书中批判了这种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
整本书以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讨论了非社会因素对于自杀的影响,涂尔干得出的结论是自杀跟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等非社会因素并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另以一半的篇幅讨论社会因素对自杀的重要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社会环境对自杀有着密切的关系,包括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社会因素,并以某种程度上自杀为社会的产物、为社会事实所决定。书中有句话说得好:每个自杀的人都认为他们只服从自己,而实际上他自己不过是集体力量的玩物。人总是社会中的人,社会对个人有一定的约束力,无论是法律上的约束还是道德上的约束。作者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认为当自己的所需与现实产生矛盾,也就是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就会引起自我的失衡,便会发生自杀现象。
作者在第二编中详细介绍了自杀的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作者认为:其一,自杀率与宗教社会的整合度成反比;其二,自杀率与家庭社会的整合度成反比;其三,自杀率与政治社会的整合度成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