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基本信息
本片的制作现状为以下第 项:
(1)尚在筹集开拍所需必要资金阶段。
(2)尚未确定最终剧本,拟定剧本风格或故事梗概为 ,剧本内容进度为 ,编剧选定情况为 。
(3)剧本创作已完成。片名暂定为《 》,剧情梗概为 ,根据 的原著小说《 》的作品许可,由编剧 改编而成。甲方对该剧本享有 。
本片拟定总投资金额(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拟用于影视作品摄制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拟用于影视作品宣传发行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预防预算超支的备用金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已筹集到位的资金(可立即实际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总体运作周期:本片在 年 月 日前开始筹备,筹备期不超过连续 个自然日;本片在筹备期清后的 个自然日内开机,拍摄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后期制作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首轮播映时间拟定于 年 月左右。
制片人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本片的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摄制技术、主创团队构建、宣传方案、发行渠道及方式等影视作品制片前应当研究的事项,协助甲方开展调查和科学决策。
(2)协助甲方寻找适合本片的其他投资人和赞助人,全面参与本片投资、赞助的联络、洽谈、签署、落实等工作。
(3)根据甲方确定的本片总体投资额度和播映时段,制作本片筹备、拍摄、后期、宣传、发行、播映等各阶段的成本预算方案和实施流程计划。在甲方确认相关方案、计划后,完成具体执行工作。
(4)作为落实本片摄制、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在甲方确定的总体成本预算范围内,审批、管理、监督本片的各项财务支出,建立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财务制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节约成本开支。确保财务账册规范完整、资金流转清晰有据,杜绝腐败。
(5)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本片的剧本及编剧,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相关人员、企业洽谈并签署合作协议,并完成与此相关的剧本统筹、定稿等影视行业通行标准的各项工作。
(6)全面负责本片剧组(摄制组)的建立工作。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适合本片的导演、主演等剧组人员,以及本片后期制作、宣传、发行所需的各类合作企业和人员;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前述人员、企业洽谈及签署合作协议,并审定、管理前述人员、企业的具体工作。
(7)作为落实本片摄制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指挥、管理剧组人员按计划完成本片前期筹备、中期拍摄、后期制作的各项任务,且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标准。监督本片的摄制质量,使其符合甲方预定的本片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技术标准。
(8)作为落实本片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策划、领导、落实本片的各项宣传和发行事宜。以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宣传、发行标准为前提,努力提升本片的宣传效果和发行质量,以实现本片的最广泛好评和最大化收益为追求目标。
(9)根据本片的实际需要,承担本片在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影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影视节(展)组委会的各项备案、申报、审批工作,协助甲方获得本片在公开播映的国家应取得的各类发行及播映许可。
(10)其他按照影视行业惯例应由制片人完成的工作。
制片人的主要权责
为完成本合同第条之工作内容,制片人还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1)本合同第条之工作内容应由制片人亲自完成,除甲方同意外,不得转委托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制片人为高效完成工作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完成。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制片人到甲方所在地、本片摄制地、合作方所在地开展相关工作。
(2)制片人应协调本片在剧本创作、摄制、后期制作阶段各主创人员的协作关系,并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本片的情节内容、参与创作人员、日常财务安排进行调整,甲方亦可对制片人的失当决策进行纠正。本片需改变主要故事情节或人物,或需要更换总导演、总编剧、主要演员的,制片人应向甲方汇报,由甲方做出最终决定。
(3)制片人有权监督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各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制片人与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主创人员发生争议导致本片的相关工作停滞的,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4)制片人应确保剧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剧组各部门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制片人有权视具体情节作出要求赔偿、扣罚报酬、解除聘用等决定。
(5)制片人有权对本片各阶段的各项常规性支出进行审核,并应努力降低摄制成本、防范商业欺诈。支出项目超出常规范围或相关支出金额显著超出常规投入资金的,制片人应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审批相关支出。
(6)制片人在执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工作中,应忠于甲方利益、恪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从事违背甲方指示、损害甲方利益、借甲方或剧组之名开展与本合同约定内容无关之事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及制片人须向甲方交出所有与本片相关的信息、文件、物品;甲方亦有权在任何时段要求乙方提供由其掌握的本片相关信息、文件、物品。
执行团队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xxxx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影像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影像服务。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计划见附件,拍摄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天)。
2、为确保航拍飞行器性能可靠,空中影像拍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飞行平台每天可进行10个有效起落,每个起落飞行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6分钟为飞行器全负载安全续航时间)。
3乙方使用飞行平台,搭载 摄影机,为甲方提供空中影像拍摄服务,画面质量为 (Full HD)全高清画质。
二、作业环境要求
1、乙方在不具备起飞或危险情况下有权拒绝飞行。危险情况包括:
1)飞行器与遥控器直线距离超过200米;
2)无线电、磁场干扰严重环境内,如雷达、通讯信号塔、塔吊等50半径米内;
3)降雨、降雪、冰雹、5级以上大风、沙尘暴等不良天气;
4)起飞降落点半径15米内有无门人员停留;
5)超低空飞行(高度5米以下);
6)航线下方有密集人群、能见度低、阻碍物较多等;
2、 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航拍飞行许可文件并通知乙方备案申报航线后,乙方方能执行飞行任务,如没有相关获批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城市禁飞区(如北京天安门30公里范围内);
2)军事管制区1公里内;
3)机场周边航空管制区内;
4)其他政府、机关、保密单位等禁飞区域;
3、在市区道路、公路、高速公路起飞作业,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协调进行拍摄,须由甲方承担协调工作。
4、以下情况进行飞行拍摄时,甲方需额外支付拍摄风险费用,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如执行拍摄任务时造成机器设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或过失引发的不良后果,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4-5级风进行起飞拍摄任务(乙方不保证拍摄效果,例如甲方要求的素材完整性丶连贯性、稳定性等);
2)小雨、小幅降雪、雾霾、大雾天气起飞作业;
3)GPS卫星信号不稳定的地点(如室内、桥下、山区、楼宇间等);
4、水面、人群上方飞行;
5、近距离跟拍追拍贵重道具(超级跑车赛车、豪车、豪华游艇等);
6、如在知晓上述情况,并且强制要求起飞导致飞行器损坏,相关损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全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拍摄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设备运输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支付;
2、支付方式分两笔支付:
第一笔:合同签订后,乙方机器和人员抵达拍摄现场,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笔:拍摄完成经甲方有效负责人确认无误,乙方将拍摄影像资料文件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甲方承担空中拍摄摄像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因拍摄产生的即时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产生的费用。
4、合同期间,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航拍任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付出的劳动及提交的拍摄成果支付相应费用。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拍摄前至少一天安排乙方考察拍摄现场,如条件不允许应提供拍摄现场的地形地貌信息以及实景照片视频。
2)正式拍摄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拍摄现场进行清理和人员规划安排。
3)拍摄当天,甲方须派有权的专业人士前往拍摄现场监督协调,以及确认拍摄
4)拍摄期间,甲方应做好飞行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警戒,如强行要求在高危区域起飞,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安排车辆运输或转场期间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伤,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因履行本合同完成的最终拍摄成果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保有其使用权。如甲方提出影像资料的保密,须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附加条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拍摄现场考察结果,制定航线图及分镜头脚本,完成拍摄计划。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拍摄计划确定出最终拍摄方案(见合同附件),合同签订之时即代表甲方认同乙方的拍摄方案。
2)乙方应严格按照制定飞行计划、航线图、分镜头脚本执行飞行任务。如果甲方临时要求更改拍摄方案,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拍摄。
3)乙方在飞行器起飞作业前应严格按要求检查飞行器各方面的性能,确保飞行器正常工作。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符合要求的拍摄影像交付甲方。
6)甲乙双方须提供详细的现场拍摄人员联络单,以供拍摄现场及时联系沟通。
五、违约条款
1、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要求取消合同,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在拍摄工作期间因甲方原因、天气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拍摄,乙方相应延期提交工作成果。甲方须按照停工天数支付乙方元/天的误工费。如果一方提前要求放弃航拍任务,提出方须按未航拍天数的5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每天支付 元整。
3、当乙方进行拍摄后,因甲方原因,天气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影响拍摄效果,导致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拍摄素材,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劳务费。
4、如甲方诞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多支付总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六、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拍摄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报酬总额与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以下第 款的约定计算和支付报酬: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及制片人履行本合同之各项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合计金额为(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与制片人之间就报酬收益分配、所得税缴纳等内部事项的约定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按以下各项的约定分阶段向乙方支付报酬:
(1)甲方支付第一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个自然日内。
(2)甲方支付第二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开机之日后的 个自然日内。
(3)甲方支付第三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杀青后的 个自然日内。
(4)甲方支付第四笔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获得影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的 个自然日内。
(5)甲方支付剩余尾款金额为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时间节点为本片在中国大陆完成首轮播映后的 个自然日内。
甲方根据本片最终播映后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制片人的报酬分红,具体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按以下各款约定为准:
(1)报酬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
(2)报酬金额的支付时间为 。
乙方或制片人为本片居间介绍投资者或赞助商,且甲方最终与投资者或赞助商达成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报酬,具体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按以下各款约定为准:
(1)报酬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
(2)报酬金额的支付时间为 。
税费与收款凭证
甲方应通过 转账 方式将约定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号码: 。
第条约定之报酬为 金额,乙方应缴纳之 税款,按第 项执行:
(1)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每次应付乙方之款项中扣除(即乙方每次收到的款项金额为合同约定金额扣除税款后的金额);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该次付款的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2)由甲方承担并代为缴纳;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后的6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提交完税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税务机关规定的代扣代缴事项。
(3)由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实收含税款项对应之金额的 增值税发票。
(4)甲方每次支付的实际款项金额应为“当次应付款金额×(1+适用税率)”,乙方在每次收款后的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前述实收金额的 增值税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而产生的金融机构收取的转账费用由 方承担。
交通与食宿
制片人为履行本约定之各项工作而产生的交通成本,双方按以下第 款之约定执行:
(1)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2)由制片人每月凭相应交通费票据从本片经费中据实报销,并单独制作账簿存档。
(3)制片人每月可从本片经费中提取人民币 元用作其交通经费,制片人当月实际产生的差旅费超出前述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双方按以下各项的约定执行食宿标准:
(1)制片人在其日常生活的经常居住地开展工作的,相关食宿费用由乙方或制片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制人:___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一部专题片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创意、拍摄、制作____部影视作品。
影片名称:
影片类型:电视新闻纪录片、电视专题片
影片时长:15分钟以内
交付时间:____年10月10日前
拍摄内容:
详见附件一:文学脚本
2、费用支付方式及进度
费用:制作总金额为税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
费用的支付进度: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70%给乙方,即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圆整);
自该影片成片由甲方审查并通过后,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即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圆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付款帐号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乙方:
工作室(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 作品《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希望聘请制片人代表甲方执行本片的融资洽谈、剧本统筹、摄制组组建、主创人员选任、摄制管理、宣传、发行、奖项评选等具体工作。
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企业,经与甲方协商一致,确定指派乙方已经过了制片人的合法授权,能全权代表制片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项。乙方已就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提前征询了制片人意见,获得了制片人的认可。
3.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及制片人已就本片的基本剧情、本片的投资规模及财务预算、创作构想及艺术风格、甲方对制片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片人的需求等共同进行了必要沟通,双方确认彼此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个条件,且制片人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义务。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命令、合同、聘书、条文等可能影响或禁止乙方及制片人履行本合同的限制;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及制片人不会从事影响制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对本片、制片人个人有负面社会评价的行为、事件及活动。
5.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制片人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民法典合同编层面的劳务合同关系,制片人是受甲方委托参与本片工作的众多聘用人员之一。
6.甲方是代表本片的全体出品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片的出品方、投资方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制片人的工作任务。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署本合同。
双方:“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及制片人;“另一方”指除“一方”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指除甲方和乙方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合同: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本片拍摄计划(附件二)、本片预算报告(附件三)、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条、款、项:本合同中以“第1条”、“第2条”、“第3条”等注明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1)”、“(2)”、“(3)”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条、款、项”,“条”包含“款、项”,款包含“项”。
影视作品:即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本合同中即指“本片”。
出品方:指根据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对本片享有所有权(著作权),并依法享有本片相关商业收益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在本合同中即指“甲方”,或“甲方与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本片投资人”。
剧本:指为本片摄制需要而编定的包含一系列角色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场景画面描述、镜头画面描述等内容的文字作品,包括文学剧本、摄影剧本、分镜剧本、分景剧本、脚本等。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剧组(摄制组):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制片人、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美工师、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而组成的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团队。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开机:指甲方已与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制片人、监制、主演、摄像师)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拍摄(以“举办开机仪式”、“开始拍摄剧情”等为标志)。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杀青:指影视作品已完成拍摄工作(不包括影视作品的后期制作,以及后期制作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拍摄的少量内容)。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甲方:(委托方)
乙方:(摄制方)
项目: 宣传、培训视频光盘拍摄制作
依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拍摄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约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宣传、培训视频光盘,成片长度 分钟 、
二、项目摄制:
整体项目拍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算)
三、项目摄制取费:
1、本项目拍摄,费用总计为 人民币
2、本合约签署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乙方按照制作要求完成交付光盘时,支付剩余50%项目制作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并签字,方可进行拍摄,乙方应严格按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拍摄;脚本签字确定后,如要改动,因改动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方代表电影《》(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场地合作。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本剧概况:
1.剧名:《》(暂定名,具体以公映/发行许可证所载片名为准),长度:共________集、每集不少于________分钟,本剧题材类型:______________。
2.主创班底:导演_________;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制作周期:本剧计划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机,拍摄周期约________天,主要拍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预计于______年_____月在中国大陆播映。
二、场地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拍摄场地、场景:
(a)甲方为本剧剧组提供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拍摄所需的场景,该拍摄场景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场景。
(b)甲方安排和确保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拍摄场景在乙方拍摄期间相应秩序、局部暂停营业和相应场景布置等。
(c)上述拍摄场地的使用天数共计约________天。
(d)甲方提供的拍摄场景其他具体细节,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影视展现回报:乙方就甲方给予上述场地、场景使用而为甲方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a)在本剧中的相应画面、场景中,使用和展现甲方所提供的名称、或LOGO、或建筑外观、或相应景观等,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b)在本剧的片尾中,将甲方指定的企业名称或其LOGO作为鸣谢单位予以展现,甲方对此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合作安排:
1.甲乙双方相互供给对方的合作条件,构成双方对等合作合同关系。
2.就提供场景等场地的具体时间,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3.鉴于甲方提供的营业状态,在提供拍摄场景时,乙方应尽量考虑和体谅甲方的实际状况,同时甲方应按照不影响拍摄进度和满足拍摄需要对拍摄场地、场景秩序进行妥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处理。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或义务转让其他方。
四、其他事项:
1.本剧的版权完全归乙方;本剧因甲方提供场地赞助而使用的甲方名称、LOGO等均归甲方,但不视为甲方对本剧或本剧音像制品有任何知识产权;但甲方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剧中使用其名称、LOGO、外观、场景等画面、镜头,单独剪辑进行任何目的的使用。
2.双方在任何条件下违反本合同都视为违约,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保密:
(a)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本剧剧本等拍摄资料、拍摄进度、演职人员及其变动均应予以保密。
(b)在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对双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c)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在本合同终止时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保密信息已经成为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公开信息。
4.不可抗力:
(a)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贸易抵制、罢工、动乱、战乱和火灾、水灾、疫情等意外事故,政府规定、指令、法规的变更。
(b)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商定如何处理。因不可抗力以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迟延履行,不作违约论。
5.违约责任:
(a)若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迟延履行或保证、承诺存在虚假,均为违约行为并被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b)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承担、弥补及赔偿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导致或遭受一切索偿、追讨、诉讼、损失、伤害(包括利润损失或亏损、关联损失、利息、罚款、违约金或惩罚性赔偿等)、费用及开支(包括全部律师费用)。
6.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a)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b)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7.争议解决:
(a)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b)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_____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与文本:
(a)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b)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作期间
制片人在以下第 项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各项义务: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获得影视主管部门的公映许可(电影)或发行许可(电视剧)之日止。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播映时止。
甲方超出第款约定之时间要求制片人继续按本合同等二章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则双方按第 项的约定执行:
(1)乙方有权拒绝,或与甲方另行协商延长工作期限的相关事宜。
(2)制片人应予配合,但甲方应按每月人民币(大写) (¥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支付延长制片人工作期间的报酬。
非因制片人的原因致使其未在第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限不自动延长;因乙方或制片人的原因(例如:因制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片预算超支而停拍、制片人从事其他工作致使本片无法按期完成等)导致制片人未在第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间按其延误的时间段自动延长,且甲方无需另行支付报酬。
如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片拍摄时间需要延长且会延长制片人工作时间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双方本着促进本片摄制完成的目标协商处理。
日常工作时间与休假
(1)制片人在本片筹备、摄制、发行、播映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日期和每日工作时长,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协商确定(甲方有最终的单方决定权),但制片人应以努力尽责之态度,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本片相关进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片人可以休假,具体休假时间段和休假次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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