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创始人
2025-10-22 2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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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活人力资源要素,切实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切实做好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技工荒”问题,助推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劳动力资源供需监测

  (一)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建立完善基于企业用工需求、市场招聘、社会保险缴纳、失业登记于一体的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动态进行用工监测分析和调度保障。对重点企业、重特大项目以及紧急缺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安排专人帮办服务,通过余缺调剂、本地挖潜、劳务输入等方式解决用工缺口。

  (二)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对接。分析把握城乡劳动力供给状况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外埠来淮务工人员等基本信息,统计发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和企业工资市场指导价位,促进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与用工需求企业有效对接。

  二、拓宽招工用工渠道

  (三)优化公共招聘服务。常态化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适时组织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赴市外招聘,按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由招聘活动组织单位统一列支,用于招聘期间交通、食宿、展位、宣传等支出。

  (四)鼓励社会力量荐工。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用人企业不得为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介绍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返乡就业人员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五)拓展区域劳务协作。深化与外省市劳务协作,对接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技院校开展劳务合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驻点招工、委托招工等方式引进省外劳动力资源。“十四五”期间,全市劳务合作基地新增20个。根据年度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给予劳务合作基地5-10万元/年的运行补贴。

  (六)推进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持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根据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满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协议)的,从顶岗实习之月算起,按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学校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七)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将企业共享用工服务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帮助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发布供需信息、组织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等。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标准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个月。

  (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十四五”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稳定在100家以上,其中大中华区100强1家,省级品牌3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不少于10家。常态化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力资源竞赛,优胜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促进技能型员工供给

  (九)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淮安”行动,促进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相互补充,大规模多层次培训技能人才。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充分挖掘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每年开展返乡人员、新生代农民工、城乡“两后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动态调整补贴目录和标准,深化“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培训机制,支持企业、在淮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岗前、转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十)支持校企融合培养。建立校企合作成本补偿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合作建设混合所有制院校。“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建成不少于1所混合所有制院校,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2000人。经认定达标的混合所有制院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混合所有制院校含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

  (十一)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培养输送方式。支持企业每年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新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不少于20个,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600人。经人社、教育部门认定的“订单班”“冠名班”,按每年每班1万元的标准给予在淮高校、职技院校补助。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招生招工有效衔接,年培养学徒2000人以上。

  四、汇聚用工服务保障合力

  (十二)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人社部门牵头负责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推进工作。负责落实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各项政策、组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班”、搭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平台。负责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按月调度督办。负责编撰“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报。

  (十三)发挥联席会议调度作用。人社、财政、教育、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统筹市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用工,推进企业应急招工与在淮高校、职技院校学生实(见)习联动。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重大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目标,创优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方式。

  (十四)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通过持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薪酬待遇、建设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等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员工归属感,降低员工流失率,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

  (十五)发挥企业属地兜底作用。加大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段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生活配套,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努力给予外来务工人员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各地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资金。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2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招工引才规模,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利用2022年一年时间,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注重发挥有为政府职能和有效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四项机制

  (一)健全岗位供需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缺工企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建立求职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共享,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动态掌握本地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二)健全市场招工有效对接机制。

  1.完善岗位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和“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数据的典型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全省“紧缺”职业排行,更好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要统筹开设招工复工服务专区。

  2.健全市场化人岗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

  3.健全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平衡企业淡旺季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政府用工引导促进机制。

  1.建立招工服务领导机制。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原则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1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3户。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2.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

  3.探索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保障企业招引创造好的用工环境。

  (四)健全用工保障奖惩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招工服务调度机制。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2.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提供用工服务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实施五项助企专项行动

  (一)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1月25日至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温暖 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稳岗留工”“接您回家”“送您上岗”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次以上招聘会,帮助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10000人以上。

  (二)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各市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积极组织本地AAA以上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跨省招工行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按照“点对点、县对县、市对市、省对省”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沪苏浙皖结对帮扶市人力资源共享联盟”,引进发达地区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共享。深化皖北、皖江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输入地要积极与输出地定期共同举办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输入地企业与输出地求职信息跨区域共享、对接,提升对接工作实效。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有需求的企业组团赴外省高校、人力资源市场等招工,每个市每年不少于10次,并积极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招聘宣传、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技能培训助企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促进职工更加稳定就业。加强校企合作,每个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技术工人培养对接活动,集中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新成长劳动力在我省就业比例。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皖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给予院校相应支持。

  (五)开展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解读新发展理念、当前经济形势、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每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人社部门专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术,提高识人选人的精准度、有效性。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园区、企业员工住宿、就业、子女就近上学、婴幼儿托管等配套政策、设施,指导企业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提高薪资待遇,增进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精神凝聚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地要成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拓展服务渠道。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送岗上门等多种途径,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各类企业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公众号、各类招聘会以及社会招聘中介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对接。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3

  为进一步激活人力资源要素,切实服务保障我市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实行落户“零门槛”促进就业。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在肇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创业的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城镇落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

  二、激励劳动者稳定就业。对在我市主导、特色产业企业首次就业或者重新返肇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保6个月的劳动者(以下简称“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给予一次性1000元就业补助。

  三、实施安居工程保障就业。对“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在肇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按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万元、大专毕业生1.5万元、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本条购房补贴,每人限领一次。

  四、扶优做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就业。每年认定一批在肇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机构,对推荐劳动力在我市企业就业贡献突出的,给予50-20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市外跨区域为我市企业招工,对成功推荐“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的在肇注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400元/人标准给予在肇职业介绍补贴,对超出上年度推荐就业人数基数的增量部分给予机构100元/人奖补。

  五、调动各类市场要素保障用工。对成功推荐“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的村(居)委员会,按400元/人给予推荐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开展“以老带新”招工,在企业给予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奖补的基础上,对推荐“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的,再给予老员工300元/人推荐就业补贴。开通企业招工绿色通道,定期为我市主导、特色产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场招聘,并对其自主招聘的“首次在肇或重新返肇就业劳动者”,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六、深化校企合作定向培养。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技工院校开设符合主导、特色产业方向的专业订单班。对入读专业订单班的学生,承诺留在我市主导、特色产业企业就业并签订相关协议的,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技工院校新开设或新建设符合主导、特色产业方向的相关专业和专业集群,给予院校20-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七、实行在肇顶岗(跟岗)实习奖励。鼓励大中专、技工院校组织推介毕业年度学生在我市主导、特色产业企业实习,实习学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且实习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院校按3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

  八、激励毕业生留肇就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技工院校当年度毕业生留在我市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6个月的,分别以全市高校、中职技工院校上年度留肇人数占比平均数为基数(存量),对超出基数部分(增量)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九、鼓励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认定评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主导、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开发适用于本产业集群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

  十、营造良好企业用工氛围。加大我市重点企业形象品牌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适当提升员工薪酬福利、改善工作环境,做好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增强产业工人认同感和归宿感。每年开展最强肇庆工匠、最美务工人员、优秀农民工等表扬活动,给予奖励并授予“人才绿卡”。大力宣传肇庆产业工人的先进事迹,开展“肇就业·我自豪”等活动,营造留肇来肇在肇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主导、特色产业”企业目前是指“4+4”产业(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金属加工、建筑材料、家具制造、食品饮料、精细化工),今后企业分类名单由市工信局根据我市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界定。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4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莆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莆人社规〔2022〕6号,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政策期限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聚力“港产城”联动,助力十二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从企业端、技改端、机构端、社区端、院校端等多角度发力,进一步解决用工难问题。

  二、政策期限

  自2022年4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主要从以下十五个方面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一)落实社保降费减轻用工成本。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按单位缴纳部分予以社保补贴。

  (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予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三)优化企业用工奖补政策。将企业新招用员工的稳定就业时间从满6个月调整为满3个月,补贴对象由规上企业扩大到全市所有企业。对“白名单”鞋服工业企业,予以叠加补贴标准。

  (四)实施“以工引工”奖补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以工引工奖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增加补助标准。

  (五)鼓励村(社区)参与劳动力输送。对当年新组织10名及以上本村(社区)劳动力到我市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村(社区)组织人员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企业“机器换工”填补用工缺口。鼓励企业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填补用工缺口,实现用工平衡,对获得省、市级技改项目补助的给予一次性“机器换工”奖补。

  (七)鼓励企业“走出去”招工。对参加组团出市、出省招工的我市企业提高差旅补贴标准。

  (八)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工。对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用工服务补贴。对人力资源机构受我市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委托组团市外招聘的,按组织企业数量给予补助。

  (九)加强跨省劳务协作。依托驻外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在外劳务协作工作站,对输送20人及以上来莆全域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经费补助。每增加1名劳动力来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用工服务奖补。

  (十)鼓励院校输送毕业生。对省内外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为我市企业输送毕业生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用工服务补贴。对在莆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十一)实施百校莆籍学子“雁归工程”。在全国百所高校聘用在校莆籍大学生,建立校园引才大使队伍,负责为我市企业引进招聘高校毕业生,每月给予工作补助,为我市域内任一企业输送毕业生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引才服务补贴。

  (十二)扩大企业见习活动规模。将十二条产业链重点企业纳入市级高校毕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对吸纳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十三)推行 “互联网+招聘会”新模式。对组织企业参会按照组织规模给予承办机构补贴,并依据招聘会成效叠加补助,对企业通过线上招聘会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招聘会承办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对举办直播带岗活动的,按每场给予补助,成效补助参照其它线上招聘会标准。

  (十四)突出线下招聘活动成效补助。市内各类型线下招聘会对所有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均免费开放。对承办室内、户外招聘会的按参会企业数量给予承办机构活动补贴。对企业通过现场招聘会进行当场签约引进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招聘会承办机构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

  (十五)鼓励开展共享用工。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搭建用工调剂平台,支持学校、企业间签订用工调剂协议,鼓励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根据调剂用工情况给予双方企业补助;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用工调剂的,由第三方申请,给予调剂双方企业和第三方补助。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5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用工紧张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三张清单。立足人社部门本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化、实时化、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清单,精准摸清企业用工需求。

  1.缺工企业清单。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缺工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2.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3.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按照企业驻地区域划分,进一步梳理当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名单,分县、乡两级,逐一配备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二)开展六项计划。坚持上下联动、全域统筹、部门协作、政企协同、引育并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企业、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精准开展用工保障服务。突出抓好六项工作:

  1.实施“百日攻坚招聘计划”。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牵头,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至少80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帮助至少200家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加强招聘效果跟踪,把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作为衡量标准,落实实名制。以“泰山集结号”等各级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为平台,举办网上招聘会,实现掌上招聘“时时有”;依托各类直播平台,通过直播带“岗”、实景推介、实时洽谈等形式,开展网络招聘,力争直播招聘“定期办”;通过各级公共招聘网、专业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坚持网上招聘“不间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招聘场所,适时举办小规模、多频次、精准化现场招聘会,做到线下现场招聘“有序开”。

  2.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用工计划”。组织市内20家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对接200家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筛选推荐属地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助企用工计划”,及时将当地重点企业缺工信息推送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缺工企业提供精准用工服务。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合作洽谈会,鼓励支持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积极参与“助企用工计划”、解决企业缺工问题成效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面向市内企业梳理发布全市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清单,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经校企双方协商一致,组织各级各类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在校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市属技工院校在校生本地生产性实习率高于60%的,每超过1人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技工院校本地生产性实习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财政负担;深化校企合作力度,每季度组织校企供需见面会,对企业阶段性、临时性用工需求,通过技工院校在校生工学交替、实践教学等方式予以解决;在市属技工院校设立服务专员,负责与企业服务专员对接用工需求、联系协调校企见面会、“点对点”解决企业用工困难;探索设立企业“人力资源副总”,遴选技工院校分管负责人或就业实习负责人到市内重点企业担任“人力资源副总”,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和缺工状况,对学校毕业生发布企业岗位信息,结合本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学习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实习、工学交替等教学计划。

  4.实施“跨省劳务协作计划”。梳理汇总适合跨省招聘的岗位计划,4月份上旬,按照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联合湖北黄岗、随州等地市人社部门开展劳务合作活动、举办线上线下用工招聘会;4月下旬,组织部分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赴重庆巫溪县开展用工招聘活动。结合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成立市、县专门的保障用工工作队,有针对性的加强与沿黄8省开展劳务协作,加强与劳务输出大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联系,通过联合共建劳务合作基地、设立招工服务站等形式,有序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

  5.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接力计划”。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通过召开洽谈会、组织企业进高校、高校进企业等活动,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推进驻泰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当地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随时补充急需技能人才。年内力争推动全市16家院校与100家重点企业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输送。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聚焦“十强产业”、重点企业,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急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探索推行项目制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每个县市区开展不低于5个项目制培训。充分发挥技工教育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增加技能人才供给。加快开展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计划年内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000人、企业职工培训3万人。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新增自主评价企业50家,计划开展技能人才评价8000人。

  6.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特别是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和阶段性生产变化较大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变的情况,支持企业借出或借用富余职工,缓解双方企业的用工负担。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监督企业规范共享用工,协调借出借用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工借出期间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权益分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多层面积极搭建共享用工平台,一是今年上半年,利用双创平台“泰山集结号”上注册的企业资源,在平台上设立“共享用工”模块,企业可在网上自主提供各自职工余缺信息,实现企业之间职工余缺的自主匹配。二是力争年底前,在完善修改劳动力调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机构随时向平台上汇集企业缺工,以及技能人才、农民工资源数据,实现全市企业和项目的用工调剂。

  (三)落实三项机制。通过拓宽招工渠道、创建育工平台、优化留工环境,大力改善人力资源供给,构建“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组织建设,定期举办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企业用工需要。

  2.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推行校企双制育人,推进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指导技工院校积极开辟多种招生渠道,统筹用好社会招生、校企合作招生、提前分流招生、校校合作招生、地区间合作办学等方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引导企业转变用工观念,正确认识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准确把握劳动者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观念转变,改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等做法,真正把员工作为最宝贵资源。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风向标作用,引导企业舍得人力资本投入,建立更具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薪资水平,用一流薪酬吸引人。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加强雇主品牌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城市、企业用工形象。积极协调解决外来务工和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对各类劳动力和人才的吸引力。

  三、组织领导

  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党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当成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行动,上下协调、全域覆盖、全链打通、全程优化、全力服务,确保省厅安排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落好。

  (一)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机构,从局系统抽调业务骨干,整合相关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力量,成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各县市区、功能区也要配套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促指导,保障活动效果。市局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强调度督导,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强化对县市区、功能区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服务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及时发现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面上的工作进展。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6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党员干部“千人进千企”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办发电〔2021〕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政府系统“千人进千企”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有效解决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现就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平台

  (一)健全用工供需信息网络。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完善人力资源信息摸排登记制度。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发挥专(兼)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作用,每个乡镇(街道、园区)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动态掌握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覆盖全市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库,通过公共招聘网、国内知名人力资源网等渠道定期汇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及时发布企业招聘、就业政策等信息,建立常态化、网络化用工及人才超市。

  (二)完善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建立用工研判和谋划制度,对拟落户重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同步加强人力资源需求评估和谋划。建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对全市重点企业缺工人数、工资水平、人员构成及增减裁员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分析企业用工趋势,指导企业制定用工预案。建立服务专员制度,对缺工50人以上的企业,“一企一策”提升精准服务效率。

  二、拓宽企业用工渠道

  (三)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招工、用工的主体责任。加强用工安全管理,指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提升薪酬待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文体比赛、相亲联谊、读书拓展等活动,强化企业职工的人文关怀,完善员工培训与培养机制,实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

  (四)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利用节假日、农忙季节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开展进乡镇(社区)、进村组、人力资源招聘“夜市”、零工市场等多种形式招聘活动,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根据重点企业的不同需求,适时组织专场招聘会、点对点招聘会等,探索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招聘活动。全市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在300场以上。

  (五)开展“共享用工”试点。在全市范围及周边地区探索建立错时共享用工试点,平衡企业用工峰谷,构建政府指导、企业主导、专业机构互为基础、相互支撑、共同提升的“三维协作”模式,助力企业在劳动力余缺调剂方面开展就业合作。

  (六)加强校企合作。鼓励学校组织、企业吸纳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超过3个月的,按照实习人数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落实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待遇的,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实习实训补贴。鼓励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内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企业见习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留用率超过50%,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补贴。鼓励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向企业输送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学校2000元/人奖励。支持我市职业院校开设本市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鼓励企业与市内外职业院校合作,采取“订单+冠名+定向”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急需专业人才。

  (七)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着力培育用工服务重点骨干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制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金融、财税、社保、就业政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做长做优业态链条,推动构建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市场化服务。

  (八)加强对外劳务协作。鼓励与省内外劳务输出大市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驻点招工,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对经认定的驻外服务站,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完成协议规定工作量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运行补助;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以及受邀来黄参加合作洽谈对接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可以按照市外省内每次1000元、省外每次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加大扶持力度

  (九)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城乡劳动者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及机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对我市急需紧缺工种及新兴产业工种,及时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培训补贴标准提高50%。落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激励职工提升技能,稳定企业用工。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每人500-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十)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认真落实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稳岗拓岗。

  (十一)建立用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对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村组、企业在职员工等机构和个人为企业介绍劳动者,对介绍非黄冈市户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无我市参保及就业登记信息),或介绍黄冈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我市企业就业(无上年度我市参保记录),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普工5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相关机构和个人奖励。

  四、持续优化用工环境

  (十二)为企业用工创造良好条件。各县(市、区)可比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标准,对到当地务工的外地员工给予一年一次交通补贴。落实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到我市贫困地区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支持企业在市内乡镇、村创建“就业车间”、加工点,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新产业、大项目的引进力度,为劳动者个人发展提供空间和平台。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空间优化、形象品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交通设施完善,持续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对外辐射力。围绕优质生活服务功能配套,积极打造集餐饮、购物、娱乐、医疗、教育、服务等于一体的园区商务生活圈,缩小城乡生活服务水平差距,增强园区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十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及时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对员工流动性较大的企业,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健全完善防控企业拖欠工资的联动机制,加强对员工流动性较大的建筑、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企业的督促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厉查处克扣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十四)开展“诚信等级评价”。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动“诚信等级评价”向小微企业延伸。对获得“诚信等级A级单位”的企业,在发布岗位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创业担保贷款、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各县(市、区)每年可在辖区内推荐一批“诚信等级A级单位”,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授牌。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我市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企业在优化用工环境、提高劳动者待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对员工的关心关爱,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

  五、形成工作合力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服务企业用工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成单位主要包括人社、经信、财政、工商联、教育、商务、住建、农业农村、国资、各园区管委会等。各地也要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企业招工引才等问题。

  (十七)加强企业监管。因企业原因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拖欠工资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当年度不纳入补贴范围;对在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没收已发放奖补资金,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三年内不得申报补贴,并按规定列入企业信用记录。

  (十八)加强资金保障。本措施所涉及的经费,除已有政策规定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教育费附加等资金中列支外,其余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本措施适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上级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7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缓解企业阶段性招工难题,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及全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暨推进产业强市大会精神,坚决将服务企业用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拿出更加有力的招工举措、提供更加优质的招工服务、搭建更加精准的招工平台,帮企业解招工所难,为企业纾用工之困,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招工用工方面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出台保障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群体稳定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二)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良性运转,培育和发展青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增强市场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三)产业先导。重点保障县内七大新兴产业用工需求,落实各类群体到七大新兴产业就业优惠政策,为推动七大新兴产业集群建链提供坚实人力资源基础。

  (四)园区主责。充分发挥各个园区主责作用,千方百计提供政策支持,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保障措施,鼓励园区企业参加和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帮扶指导企业招工用工。

  (五)企业主体。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自主开展招工用工活动,健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改善企业人文环境,完善员工激励保障措施,用实招硬招拴心留人。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实时掌握企业招工用工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全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自即日起至年底前,集中开展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实现“需求得到满足、服务得到提升、企业得到实惠、环境得到优化”。

  四、主要举措

  (一)健全三个清单

  1.夯牢在外务工人员信息清单。开展青阳县在外务工人员信息摸排,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登记并完善在外务工人员年龄工种、技术技能、返乡意向等基础信息,做到应摸尽摸,健全不少于5万人的在外务工人员信息清单(具体分解详见附件2,以下涉及量化任务分解均见附件),确保5月底初见成效,6月底前信息库基本建成,为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应聘提供重要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2.筑实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各乡镇要组织村(社区)开展劳动者求职需求摸底,重点摸排未就业且有一定技能的劳动者。利用池州就业网、“宜业回池”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计划6月上线应用),积极引导和组织求职者在线上平台登记求职信息,筑实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促进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需求全县共享、动态更新、精准匹配。(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3.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深入园区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现状,重点收集七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信息,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按季度建立并发布1次企业用工需求目录,需求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提升三种平台

  4.搭建“2+N”招聘平台。集中开展人社局长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上门宣讲政策,服务招工引才。县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固定举办“周三就业招聘”和“周六人才对接”2大主题招聘和“春风行动”“接您回家”“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送工进企”等N项招聘活动,为各类重点群体适时举办专场招聘活动,2022年全县举办“2+N”招聘活动不少于90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招聘场地,免费向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开放,提供更加多元的常态化招聘求职服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5.用好“线上云端”网络平台。依托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及及县融媒体、自媒体等载体开展网络招聘,实时发布重点企业用工信息,保证疫情期间招聘“不打烊”、服务“不间断”。通过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开展“主播进企业、HR进直播间”的“双进”活动,让求职者直观了解企业用工环境、薪酬待遇等信息,“面对面”互动交流,提高线上求职应聘吸引力和成功率,县人社局、经济开发区每月举办不少于1次(含联合举办)线上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构建“校企合作”功能平台。深化校企合作,会同池州市旅游学校举办专项招聘,组织开展“企业进校园、学生进企业”活动,组织当年度毕业生在我县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院校与企业深化合作培养并开设订单班,定向为企业输送专业技术人才,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走进高校”招聘会。加大我县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全县组织不少于11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企业见习,将企业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400元见习补贴,对留用见习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池州市旅游学校、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实施三大工程

  7.打造“劳务协作”工程。建立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瞄准劳动力外引关键点,强化与劳动力富裕地区劳务协作,县人社局每年组织重点缺工企业赴域外开展招聘活动2次以上。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试点社区“三公里”就业圈2个。依托信誉良好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计划在云贵川等劳务输出地建立劳务服务协作站1个,精准对接我县缺工企业,常态化有序组织劳务输入,按规定给予每个协作站每年3-10万元运行奖补。(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启动“宜业回池”工程。通过市人社局开发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人力资源供求状况的监测分析,实现劳动者求职、企业招工、就业服务三方信息互通共享,为求职者、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供需服务。平台计划于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注册求职者人数8月底前达到0.5万人,春节前达到1万人规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推进“定向助企”工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向助企行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园并开展招聘活动、人才寻访及测评业务,紧密人力资源公司与企业对接联络,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建立定向招工机制,为重点缺工企业稳定输送劳动力,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招工补贴。在2022年8月前引进1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实现招工500人、储备1000人的目标。(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青阳县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程寅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开发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县乡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坚决将服务企业用工做实做细。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属地原则,坚持将严实作风、有力举措、优质服务贯穿全过程,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路线图、画好时间表、拧紧责任链,推动企业招工用工问题逐点击破、逐个解决,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服务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实行定期调度机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县级就业创业考核内容之一。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政策找企业”活动,坚持“线下+线上”模式,打通信息壁垒,为企业送人、为求职者送岗。各乡镇、开发区要深入挖掘服务企业用工方面的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利用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服务企业用工的浓厚氛围。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支持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探索建设适合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新经验,全面推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以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鹿寨县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边试边行。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按网格管理模式,将用工服务延伸下沉至重点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重点企业或院校。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制定《柳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3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自治区专项行动指挥部。

  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4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投促局、税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向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各县区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企业内部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7日前各县区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汇总报送阶段情况。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度,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度情况,8月20日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市级指挥部,汇总全市情况后上报至自治区指挥部。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五、重点工作

  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专项招聘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可组织企业带岗下乡镇、进小区、进校园和市外招聘等。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柳州人社”公众号、农民工远程招聘视频系统等,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

  (二)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大型企业利用内部培训中心或依托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主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支持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培训补贴。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三)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龙城金蓝领”培训计划2.0版本,积极落实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各县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各县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第二届“龙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挖掘好苗子。

  (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师资和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

  (五)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批30-50家),在全市935个行政村(社区),与村集体建立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形成人力资源网格化服务模式。搭建县区将劳务协作平台,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结对子”,推动用工信息共享。

  (六)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七)优化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出行、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市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指挥部的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专项行动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活动事项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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