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创始人
2025-10-01 2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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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市场调研报告(通用8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品市场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

  简况

  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判断感冒药所在的细分市场,对感冒药总体市场的需求总量和市场容量做出判断;明确目标市场,对目标市场的用户、用途、产品特征、价位、用户需求及偏好进行分析调查。

  感冒几乎是人人都亲自体验过的疾病,“头疼脑热”的不时造访,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目前在零售药店中,抗感冒药销售额约占药品零售总额的15.0%,是继保健品类31.3%,之后销售额最大的一类药品。不知不觉中,查禁“PPA”对国内感冒药市场的震撼已经风平浪静,消费者对感冒药作出怎样的新选择,一直为大家所关注。为了了解消费者治疗感冒时所采用的方法及购买的感冒药品牌,我们对雷店镇五一村金华街的顾客进行了感冒药市场的调查。这次对感冒药的调查,内容涉及到人们对感冒的保健知识,购买感冒药的影响因素,国内感冒药市场中各主要品牌感冒药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感冒药治疗功能的认知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感冒药市场谋略。

  取得的成绩

  1、消费者对感冒的认识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调查结果表明多数消费者已经认识到感冒的严重性。过去中国人的习惯说法是“头痛脑热不算病,挺挺就好”。本次调查结果看,这种错误认识已经改变。调查中,当问到“您是否同意感冒是小病,对身体没有多大伤害”的说法时,不同意的比例高达65.6%。多数被访者对感冒的严重后果相当清楚。调查中请被访者对“感冒不及时治疗可引发心肌炎、肾炎等严重后果”这个说法表态,57.1%的被访者表示了明确的肯定态度。当问到“您如何看待感冒不治也能好”这个说法时,不同意的比例高达64.7%。近七成的被访者表示“感冒必须及时治疗”。在问到对患感冒原因的认识时,多数被访者更看重内因。调查中问到“您是否同意得感冒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没有注意预防”是72.9%的被者明确表示赞同。

  2、消费者治疗感冒的主要方法

  2.1选择西药和中成药是治疗感冒最常用的方法。中国有悠久的中医传统,西医也早已为中国人普遍接受,中国民间还保存着大量的治病去疾的传统方法。本次调查显示,消费者治疗感冒的方法多种多样。12岁及以下的儿童中,服用西药治疗依然是主要选择,口感好的糖浆制剂最受欢迎。12岁—55岁的消费者中,80%以上的消费者会选择西药治疗,胶囊剂是消费者首选的剂型;65%的消费者会选择中成药治疗。

  2.2通过药店推荐选择感冒药,胶囊剂型最受青睐,片剂其次,大多数感冒患者是在什么情况下服用感冒药的?是通过什么途径选择感冒药的?哪种剂型的感冒药最受患者青睐?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感冒患者均伴有不同程度的头痛、咳嗽、发热、流涕、打喷嚏、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状。在选择感冒药时有38%的患者首选药店推荐,28%的患者选择医生推荐,14%的患者选择亲友推荐,16%的患者选择网络或电视广告。也就是说,多数患者是通过药店、医生推荐进行感冒药的选择。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绝大多数为成年人,所以,参与调查的患者中36%的患者首选胶囊剂型,26%的患者选择片剂,21%的患者选择冲剂,9%的患者选择口服液。说明注重药品口感的患者占有较大比例。2.336%的消费者认为不用吃药、多喝水,注意休息也是治疗感冒的方法。

  2.4除了吃药外,消费者还有许多治疗感冒行之有效的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是“注意多喝水、休息和睡眠”占53.2%;其次是中国传统的喝姜糖水”占11.2%;第三是采用按摩、拔罐子、刮痧、发汗等传统的中医疗法。这些方法有些是与药物治疗配合使用,有些则是在感冒初期单独使用,效果均比较好。

  3、消费者治疗感冒所服用的主要药品

  消费者患感冒,服西药占多数,但中药仍占相当的比例。在中国人概念中,西药疗效快,中药副作用小,并且有全身调理功能。调查中,当问到“您上一次感冒自己都吃了什么药时”,60.9%的被访者只吃西药,16.8%的人只吃中药,22.4%的人既吃中药也吃西药。照此计算,全部服用了西药的人约83.4%,全部服用了中药的人约39.2%,服西药的人数约是服中药人数的两倍。

  调查中,一批近年来在药品市场为保护人民健康作出贡献的中药抗感冒药和西药抗感冒药在消费者心目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在进行调查中,知晓率最高的中药抗感冒药有板蓝根、维C银翘片、感冒清片和胶囊、感冒冲剂、三九感冒灵、羚羊感冒片、抗病毒冲剂、夏桑菊冲剂等。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2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3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1999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xx—20xx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xx—20xx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xx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药指导作用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对药店的监管。

  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

  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

  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

  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

  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8年提出“到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4

  食品药品安全是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问题,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的提升我县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成效

  我县现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xx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xx户,流通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xx户,餐饮服务单位xx户,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xx家。全县工商、食品、质检等部门共有执法和工作人员xx名,检验技术人员名(其中工商系统名,检验技术人员xx名;食品药品监督系统xx名;质量技术监督系统xx名,食品检验技术人员xx名)。

  (一)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近年来,全县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专栏、举办培训班、“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多份、各类食品药品宣传材料9.3万份(册),宣传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次,在各新闻媒体刊发食品安全专题报道353篇,发布消费警示信息100余条。

  (二)监管体制逐步完善

  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

  理顺、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明确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职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构正逐步完善和规范。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在全县各镇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在各行政村聘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完善监管网络。同时,县政府设立了专项经费,列入预算,支持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强化领导,齐抓共管

  为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从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入手,制定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社会监督网、监测预警网络和风险评估体系,强化监管协作机制,经常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日常监管、重点整治和联合执法,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责任考核,形成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质量和水平。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各职能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使用病死禽肉、地沟油等问题食品和违规行为,多次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对食品药品开展质量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查处。三是加强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节庆活动安全顺利进行。近两年来,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xx户次,累计查处各种药品违法案件起,案值余万元,罚没款万元。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次,办理涉及食品生产案件xx件,查获不合格食品xx公斤,涉案金额xx万元,罚没款xx万元,有力地震慑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素质,提升效能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奖励、处罚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支专业比较熟练、执法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执法队伍。同时,县政府加大经费投入,职能部门多方争取支持,添置更新了一批检测设施和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手段和工作效能。

  二、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运行较为规范有序。总体看,药品好于食品,大餐饮好于小吃店。但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不强

  部分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公德意识差,不能自律守法经营,特别是一些“两证”不全的食品加工业户,违规、违法现象较为严重,加之生产加工设备落后,食品原料低劣,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大多数消费者缺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辨别能力较低,安全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市场。

  (二)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问题较多

  一是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市场上过期霉变等问题食品仍然存在,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落后,索证索票登记不规范,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四是小型餐饮业卫生状况差,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比较普遍,食品安全难以保证,“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群众反应强烈。

  (三)监管体制不完善,缺乏工作合力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有些监管职能边缘的问题无人管,相互推诿,既形成监管扇区,又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涉及到监管权的环节,各职能部门重复管理,交叉执法,导致食品安全执法出现混乱,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三是综合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缺乏有效配合。

  (四)监管保障严重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十分薄弱。比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仅有12多名,监管对象却达700余家,平均每人监管近60个单位,任务十分繁重,难以保证监管到位。二是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无法开展,只能凭经验判断,缺乏科学的检测手段和依据。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低,特别是抽检经费严重不足。虽然县政府设立了专项经费,但远不能满足国家对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和内容的需要,一些食品无钱抽检,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的承诺。

  (五)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我县各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虽已挂牌成立,但权责不明确,监管人员素质较低,缺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没有专项经费和必备的设施,工作制度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还未完全开展。

  三、对策及建议

  保证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望和信誉。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大于天。各镇政府、相关单位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为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筑起一道屏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建议政府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特别是通过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讲座,教育广大群众,惩戒不法分子,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观念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坚持全程监管,严格执法整治

  一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准入制度,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和门槛,从源头上把好关。对不符合规定和违反程序的厂商要严查重罚,坚决整改或取缔,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产品抽查力度和检查。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5

  如今,在网上发布以“性药品”和性病治疗为主要内容的违法广告渐成抬头之势,一些不法经营者看中了网络媒介迅速传播、无限衔接的强大优势,纷纷抢战网络空间,大肆宣传那些低级庸俗、带有不良信息内容的“神奇”药品,不仅极大地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而且严重污染了广大网民的网络使用环境。特别是当下许多青少年热衷于网上冲浪,那些污浊不堪的广告内容反复刺激着未成年人的眼球,对他们的思想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力度,网络药品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次次地打击整治之后,各种打着医疗机构名义兜售“神丹妙药”的网页、网站和文字链接仍会频频跳入人们的眼帘,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成了当前的一大难题。

  网络违法药品广告何以如此猖獗,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准入门槛偏低。据了解,经营网络广告,无须像传统广告管理那样必须通过广告业资格审查认证,只要拥有网络使用权,几乎任何企业、经营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此项业务。在这种没有对网上信息发布做全面的资格审查和许可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可言,这就为网络广告经营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后期的规范管理留下了隐患。

  二是眼前利益的驱动。网络广告的最大优势在于成本低、传播速度快,针对性和交互性强,外加它的便利性和时空无限性,一些不法经营者或个人认准的就是这些特点,完全不顾基本的商业道德准则,使用夸大、诱惑性语言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虚构编造广告审查批号,兜售假药,凭借迅速攀升的站点访问量赚取高额利润。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网络药品广告违法是一新的监管课题,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药品广告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无论是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还是参照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违法发布行为最高罚额可达3万元,与他们的违法收入相比也只是微乎其微,过低的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根本构成不了震慑作用。法律依据的缺失导致监管乏力。

  四是监管技术手段的不适应。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随时登录上网,都有可能浏览或接触到藏身其间的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无形中让那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再加上目前许多网络违法医药广告采取多重链接的形式,仅凭传统的监控手段很难监测到隐藏信息。

  要加强有效监管,着力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重视和加强:

  一要全面推行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认证。提高网络广告经营准入条件,尽快建立网络广告进入准则、经营准则和竞争准则以及网上广告经营行为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尤其是网络药品广告,要严格相关准入规定、程序要求和发布标准,实行规范管理。

  二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现行《广告法》与有关部门规章不能适应网络广告市场监管的需要,应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依法规范包括药品广告在内的网络广告经营行为。从法的层面上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污染网络空间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为推进网络药品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要加强与工商、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的合力;同时要探索建立整治网络违法药品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动态和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要建立网络广告市场信用体系。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开展广告企业信用状况评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诚信广告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讲诚信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建立广告市场退出机制,对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企业责令暂停发布广告,直至取消资格,增加违法网络药品广告经营者的失信成本。

  五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化的网络广告道德教育活动,引导网络广告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由理性认知网络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到自觉践行广告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广告道德义务,抵制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经营行为自律。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6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逐步推进,远安县食品药品监管调整已初步到位;xx乡在此次改革中成立了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监管xx乡的食品、餐饮、药品经营主体。此次改革体现出党和政府对食药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对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保障民生,护航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务。

  全乡目前共有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共173家。其中食品经营户106户,现场制售4户,餐饮36户,药店1户,小作坊8户,学校食堂4所,乡卫生院1家,诊所1家,村卫生室12家。

  一是本所辖区山区居民点较多,人口数量少,造成辖区内经营户分布较散,点多面广,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我所是新组建的机构,社会认知度较低,较多的食品药品经营户尚不知道我所的存在和具体职能;同时xx乡在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前没有设置过相关的市场监督机构,以前的监督机构对xx的监管属于薄弱点,xx食药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三是监管人员配备不齐全,同时人员组成来自不同行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工作能力只具有片面性;这都会对以后开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四是相关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保障未及时配备到位,人员的思想有一定的波动,长此以往也会对以后的监管工作造成影响。

  第一要及时配备相关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使乡镇食药所能早日正常的开展被赋予的全部工作。

  第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多宣传,一方面宣传乡镇食药所职能,特别是新划入的食品相关许可要加强宣传,不让经营单位和个人跑冤枉路,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边检查边宣传。另一方面是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经营单位和个人懂法守法。

  第三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让食品安全因为食品监督职能划转的原因而出现问题,对于拒不改正,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树立起食药监管部门的威信;同时加强对县局和乡食安办的沟通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也是技术性的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个人能力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的做到监管到位。

  第五上级单位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并落实,坚定乡镇监管人员的信心,使监管人员安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食药监管中来,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7

  药品是广大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是我们广大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使用药品的人口总多,其医疗水平和用药水平偏低,群众医药基础知识缺乏,假劣药品在基层出现的频率高、范围广、流通快,制售手段和形式多变,广大群众很难识别和抵挡假劣药品对他(她)们的危害,单靠省市级药品检验所抽验还不能适应遏制假劣药品蔓延的实际需要,所以,打击假劣药品的大量工作仍在基层,必须依靠广大基层监督检验人员这支有生力量进行工作。

  一、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

  目前我国药品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又缺乏资金和先进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只有加强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基层药品检验队伍建设,总结基层工作人员在打击假劣药品的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才能对假劣药品的快速鉴别提供有力的保证,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是为广大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在简单的设备条件下,在现场检查中,提供发现假劣药品的初筛手段和方法,为查处假劣药品提出初步意见,对可疑药品进行暂控,再进一步做法定检验。这样不仅可以缩短检验周期,节省人力、物力、而且可以防止假劣药品的转移和分流,有效打击不法分子。

  二、药品外观鉴别方法的概述及应注意几个问题

  药品外观鉴别方法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运用比较法等基本原理,对药品的包装、包装相关物及药物行状进行鉴别以分析假劣药品为主要目的药品鉴定技术。其特征是快速、简便,是药品快速鉴别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外观鉴别方法”所述的“外观”,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药品包装所涉及的外观,包括包装箱、包装盒、药瓶、标签、说明书等项,其二是指药品本身的外观性。

  通过外观检查鉴别方法判别检品是否为假劣药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外观鉴别法最基本的技术依据是比较法,它是建立在真品与假品对照比较的基础上的一种方法,因而药品质量检查人员应了解、熟悉各种药品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外观,遇有怀疑时,应找到真品与之比较,比较,比较正品与检品包装外观与药品样本本身外观的异同,找出疑点。这需要药品质量检查检验人员在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鉴别能力。

  (二)、要核查药品来源渠道,在检查药品时,要审核检查该种药品的来源单据,并审查辨认发货票据的真伪,加强对相关情况的检查,如通过发票、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与开票单位是否一致,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以辅助对药品的鉴定。假劣药品的生产、销售渠道与正规产品显然是有区别的。

  (三)、核查药品价格,假劣药品的销售价格一般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有的甚至低于生产的成本价。在药品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某一药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或背离成本价格应引起注意,及时进行抽验。

  (四)、药品造假大体也有其规律,畅销品种、紧俏品种、知名品牌、贵重药品、补肾装阳类、治疗糖尿病类等多为制假对象,而假中掺真,今年亦有发现,制假手段也在不断改变,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遇有可疑情况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渠道(如网上查询国家数据库资料),也可以及时与产品标示生产厂商和发出药品检验报告书的有关药品检验所联系,进行核查。

  (五)、药品外观鉴别的现场性很强,所以其方法和鉴别环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结合薄层色谱法以及化学反应等开展实验,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在反现检品的假劣情节较为确切的情况下,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而最后认定其为假劣药品,则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六)、做为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不应只局限在目前快速检验的方法和经验上,要通过在大量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积累丰富药品外观快速鉴别的方法和知识,才能不断提高识别假劣药品的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8

  近年来,虚假药品广告广泛存在,甚至在有的地方泛滥成灾。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因虚假药品广告的误导,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用药不当。

  一、虚假药品广告存在的成因

  (一)药商违规操作钻监管漏洞

  现在有不少药商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钻监管的漏洞。在广告审批阶段,药商会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不法药商提交规范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在广告制作阶段,不法药商多是通过“制造”或者收买“专家”、雇佣“患者”,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功效。广告刊发后,药商通常是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通过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处罚。

  (二)媒体把持话语权有恃无恐

  近几年来,药品广告已成为各类媒体最大的广告来源,据统计,中国报业广告收入中有40%来自房地产,25%依赖医药行业。药品广告从20xx年的16.21亿元猛增到20xx年的127.48亿元,20xx年上升到204.35亿元,同比增长60.3%。因此国内各类媒体都想方设法占领药品广告市场。这无形中给了违法药品广告以可乘之机。有业内人士承认,其所在报纸20xx年全年的广告收入为1亿元,近65%来自药品广告,其中绝大部分药品广告有夸大、虚假之嫌。媒体为了增加收入,对药品广告审核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广告主和媒体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事实上,因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受到处罚的往往只有广告主,对于媒体,监管部门一般不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批评,甚至于内部的批评也仅仅只言片语。究其原因,媒体把持着话语权,执法部门的整体形象有时会因媒体的一两句话而“灰头灰脸”。

  (三)审批和监督分离形成监管“真空”。

  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监管体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查处,媒体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的刊播和管理。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药品广告的审批权限又仅限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药监局无审批权,致使药品广告审批监管呈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管,监管的不批”等状况。一些违法药品广告因此有了可乘之机。

  (四)对违法者的处罚偏轻,形成虚假药品广告的低投机成本、高投机利润。

  《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则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位药品广告发布主甚至表示,只要不是内容太离谱,虚假广告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被查处,药品管理部门也就是对虚假广告收回广告文号,责令其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而广告主再审报时只需交区区数百元的申报费,再交上不多的罚款了事。

  (五)、消费者认识不足。

  一些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乐于参加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展示会、推广会等广告宣传活动,客观上为虚假药品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治理虚假药品广告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与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监管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政府加大投入,增强监管力度。而这个“投入”不能理解为一味向执法队伍追加投资,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全民监测的运作体系。比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比如,长期在大众媒体设立专栏,将举报电话、识别违规广告的简明方法等永久公布,既方便群众举报,又可让违规者闻风丧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民举报,可让百姓对药品广告中的夸张用语,从弹性的心理认同,转向刚性的法律认同,从而让法律精神与百姓的普遍文化心态相统一,违法药品广告就会难以泛滥、猖獗。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引进了全国首套广告监测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自动对广告图像中诸如“第一”、“专家”等文字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与数据库中的违规词语进行比对,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测效率。尽管这套识别系统还大有改进的必要,但我以为这样的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二)、强化媒体监管,健全药品广告发布机制

  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等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发布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实行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各种评比、评优、考核等制度,其中广告经营情况要列为考核的重点指标,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在征求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体退出市场机制、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发布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追究广告发布媒体的责任,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到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三)、坚持露头就打,搞好广告品种跟踪监管

  要求零售药店等销售终端在购进药品广告品种时,一定要核实一下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没有经过审查、备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首营品种把关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广告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坚持露头就打,真正铲除它得以生存的温床。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工商、药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对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的曝光、对违法广告的提示、对违法广告案例的点评等活动。鉴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于工作第一线,却无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和查处权,积极推行广告备案制,即广告商要在辖区内进行药品广告发布,必须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件提交当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公开监管程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程序,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建立药品广告数据库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利用报刊等媒体广而告之,这样可以便于社会公众向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便于公众媒体上网查验审批监督部门发布的广告原始内容,提高药品广告的真实性,便于消费者根据公开的药品广告内容对症选药。

  (六)、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虚假药品广告的能力

  据调查,目前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不知道处方药不能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疗效、药品广告不得以医生和患者的形象进行宣传等基本常识。这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集中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教育消费者,增强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类虚假药品广告的诱惑,从而断绝违法广告利润链条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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