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2月19日发布消息,在去年的行政审判工作中,密云法院审结271件,其中有82件达成和解或撤回起诉,行政案件上诉率为40.57%,为全市法院最低。
“感谢各方的努力,地上物清除已经五年了,我们终于拿到了3000多万元的补偿款。”当事人赵某对法官说。
2018年,密云区政府就某道路工程建设发布《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同年4月,启动相关拆迁工作,需要占用赵某承包的部分土地。9月,镇政府开展地上物清登工作,涉案地上物产权人分别为赵某、甲种植场、乙公司,地上物评估价为4205万元。赵某认可上述评估结果,在未签订补偿协议且未获补偿的情况下,将土地交付镇政府拆除。在之后的审计中,审计部门认为涉案地上物包含《拆迁补偿方案》中未涉及的地被种类及未明确苗木合理密植度,故评估结果未获审计通过。2021年,城管委重新拟定《地被补偿询价方案》。2022年3月,区政府发布《道路工程拆迁实施方案补充意见》。依据补充意见与询价方案,赵某地上物补偿款应为3032万元。赵某不接受新的补偿数额,起诉区城管委和某镇政府,要求按照最初的评估结果支付4205万元补偿款。
密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首先依法追加甲种植场、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后经查明,涉案道路工程项目由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及补偿标准,相关未尽事宜亦由区政府审议决定,故涉案项目的补偿主体系区政府。但是考虑到该院对区政府为被告案件无管辖权,无法追加其参加诉讼,而区城管委负有将拆迁补偿资金拨付至属地政府的职责,某镇政府负有与被拆迁人签订地上物拆迁补偿协议的职责,且所涉补偿款已经由区政府经区城管委拨付至某镇政府,即便以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并获得支持,相关补偿工作亦由二被告具体开展。
为避免程序空转以及衍生更多行政、民事案件,密云法院走访行政机关了解拆迁工作情况,反复向赵某与第三人进行释明,并组织各方商议解决方案。院长、主管副院长多次参与纠纷研判,推动副区长参与协调化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赵某、甲种植场、乙公司同意3032万元补偿款数额,三方签订分款协议后,某镇政府按照分款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
2023年,密云法院整合行政机关、拆迁公司等各方资源,协调化解行政补偿类案件4件,其中5年以上案件2件,涉及金额4100余万元。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主体资格限制,此类案件的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利益诉求复杂,密云法院每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1/4。为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辖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密云法院联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北京市首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模拟法庭活动。为增强模拟法庭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梳理了近五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将具有区域特点、群众较为关注的水库移民补贴、高铁补偿信息公开等案件予以整合,围绕信息不存在答复类案件的举证责任、信息检索方式选择等共性问题,设计了模拟案例和庭审提纲。来自9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模拟法庭,区直机关、镇街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全程观摩。为强化活动效果,现场还发放了《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政府信息公开常见问题解答及典型案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败诉率持续下降,2023年审结信息公开案件46件,只有4件败诉,败诉率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
此外,法院还参加社保追缴、职业打假等工作联席会67次,连续十五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以案说法、讲授法治课、业务交流等途径,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挂牌设立普法驿站,开展“行政审判巡回讲堂”订单式普法15场,受众达3000人次。针对违规扣押车辆、重复婚姻登记、农房翻建审批不规范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份,整改落实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