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1884元,下限为5869元,适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自2023年7月起,北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2025年9月1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2025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
当 2025 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定格在 7162 元、上限升至 35811 元时,这个延续了 2022 年以来的上涨曲线,在经济下行的现实语境中显得格外刺眼。从 2022 年到 2025 年,缴费基数下限累计涨幅达 22.03%,上限增长 12.32%,而同期企业经营压力与居民收入困境形成的反差,让这场常规调整引发了对政策适配性的深层思考。
社保基数与社平工资挂钩的机制本是保障社保公平的基石,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特殊时期,这一机制的刚性可能异化为市场主体的负担。2025 年全国 26 个省份暂缓公布社保基数新标准,河北甚至罕见下调基数,背后正是对企业承受力的考量 —— 当制造业面临原材料涨价与订单流失的双重挤压,服务业尚未完全走出疫情阴影,社保支出的每一分增长都可能成为压垮小微企业的 “最后一根稻草”。北京虽已推行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分设基数的 “双轨制”,但企业职工基数仍呈逐年攀升态势,与多数省份 “冻涨减负” 的政策取向形成鲜明对比。
对职工而言,基数上调直接意味着到手收入的缩水,这在收入增长乏力的当下尤为敏感。按照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8%、失业保险 0.5% 的比例计算,2025 年按下限缴费的职工每月多支出社保费用近 70 元,对于月薪仅数千元的低收入群体,这笔钱可能直接影响房贷还款或日常生计。更值得关注的是,社平工资统计中包含的国企、外企高收入群体,拉高了整体水平,使得私企职工实际收入远低于统计值,却要按偏高的基数缴费,形成了 “被平均” 后的缴费压力。这种统计失真带来的缴费不公,在经济下行期更易引发民生焦虑。
政策的善意更应体现在动态平衡的智慧中。最高法 2025 年 9 月实施的新规明确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这一保障职工权益的举措,客观上已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此时叠加基数上调,无疑是双重压力。浙江采用 2022 年老数据确定基数、福建降低企业职工基数等地方创新,已经证明灵活调整更能实现 “保民生” 与 “稳企业” 的双赢。北京给予补缴缓冲期且不征滞纳金的安排,虽体现了政策温度,但未能从根本上缓解增量负担。
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固然重要,但这种可持续必须建立在经济活力存续的基础上。当企业因成本高企被迫裁员,职工因收入下降断缴社保,反而会削弱基金池的稳定性。2025 年网络上 “交 15 年社保退休金仅 1079 元” 的热议,更警示我们:社保政策的核心应是保障基本生活而非加重当下负担。在经济承压期,适当放缓基数涨幅、扩大社保补贴覆盖面、优化社平工资统计口径,或许比机械执行常规调整更能守护社保制度的长远价值。
社保政策从来不是孤立的数字游戏,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 “稳定器”。北京作为首都,其政策取向具有示范意义。在 2025 年多数省份选择 “以静制动” 的背景下,更需要兼顾社保制度刚性与市场弹性,让政策调整与经济脉搏同频共振 —— 唯有让企业留得下来、职工收入稳得下来,社保基金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正是特殊时期政策智慧的核心所在。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