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追索农民工工资、赡养费、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和申请执行标的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共执结案件93836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6.69亿元。
开辟绿色通道,仅用17天快速兑现农民工工资
依据生效调解书,江苏省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需支付胡某某劳务款,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胡某某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工友李某某等9人一并申请执行,执行标的共计15万余元。
立案执行后,江北新区法院经初查发现,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多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账户,不能直接扣划。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告知执行法官,其作为G12地块总承包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因该批工作系唐某以案外劳务公司派遣形式入场干活,无法通过项目专用账户支付。
执行法官督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携带该案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文书与监管单位、监管银行进行对接,并告知其必要时可申请执行法院发函监管银行,畅通支付渠道。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G12项目监管账户支付了全部劳务费。
据介绍,该系列案件系因入职手续瑕疵导致被执行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法通过项目监管账户直接付款而引发。江北新区法院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7天。面对支付障碍,执行法院主动协调对接,完善支付手续,畅通支付渠道将上述拖欠劳务费的工人纳入项目监管资金支付,快速兑现胜诉权益。
刚柔并济促成抚养费和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朱某、肖某婚后生育一女,取名肖某某,后因夫妻关系不睦,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靖江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自2022年起肖某于每年的6月1日前、12月1日前支付朱某半年子女抚养费6000元。从2022年7月份起,肖某一分钱未付,朱某一人独自抚养孩子,微薄的收入难以支撑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肖某名下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履行能力较差。考虑到抚养费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执行人员多次在早、中、晚3个时间段查找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上下班时间不定,工作地点亦不明确,多次查找未能发现其踪迹。执行人员与朱某决定蹲点守候,多次蹲守后,终于在某日晚上9点半发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将其带回法院。一方面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向其解释《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其阐述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仅是道德基本要求,更是法律硬性规定。作为父母应该自觉履行抚养义务,让孩子的成长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保障。
肖某听后深感惭愧,当即向朋友筹款1万元转付朱某,并承诺月底付清剩余2000元,后续亦会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该案和解终结。
据介绍,民生无小事,看似平常的一起小案,却是群众心急如焚的大事,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此案的顺利执结既解决了朱某的燃眉之急,亦维系了父女亲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案不小办,未如实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
王某经营一家五金商铺,拖欠赵某货款1.5万元,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经传唤未按时到庭履行义务。2023年12月的一天清晨6时许,宿豫法院在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前往王某的经营商铺执行。王某现场履行部分欠款,并书面保证余款于7日内履行完毕。因逾期未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拘传,王某表示无法足额履行,并以给付1000元试图侥幸过关。
执行人员现场查看王某手机,发现其经营往来流水数额较大,遂以其未如实申报财产为由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天,宿迁宿豫法院组织王某与其他6名被执行人共同旁听了一起拒执犯罪案件法庭宣判,接受警示教育。拘留期间,王某经执行人员和管教民警的教育引导,认识到行为错误,其家人代为筹款履行了全部欠款。
据介绍,本案通过执行干警和管教民警联合惩戒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欠款。该案的快速执结展现了宿豫法院“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
执结“涉民生”“小标的”案件9万余件
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6.69亿元
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8日,江苏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追索农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和申请执行标的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力争最大限度推动“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到位,及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努力把人民群众的“需求账单”转变为“幸福清单”。
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及其他小标的(10万元以下)案件93836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执行款16.69亿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7087件,执行到位4.18亿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05亿元,其他劳动报酬1.38亿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714万元,工伤赔偿5416万元,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2854万元,医疗损害赔偿526万元。
全省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高强度采取强制措施,高效率兑现胜诉权益。高频次开展集中执行,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纳失限消等各项强制措施。对纳入专项行动范围的案件加强搜查等强制措施的应用,及时查扣和处置珠宝首饰、高档烟酒、箱包等财产,切实提升“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在首次执行阶段兑现权益的比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大规模集中执行828次,出动干警1.57万人次,共拘留被执行人1628人,搜查3513次,罚款204.7万元,当场执行到位9800余万元,促使2374件案件履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