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河南资产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2月7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中原环保股份11,652,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5%,增持完成后,河南资产持股比例为6.195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本版导读
上一篇:河南鄢陵县重大刑案嫌疑人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