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凌晨3:51许,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洪泽收费站夜查酒驾行动中看到,一辆轿车在距离执勤点50米处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驾驶人突然加速企图闯卡逃离。民警迅速通知前方执勤民警拦截,将闯卡轿车拦下。
车门打开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梁某承认了她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事实。梁某交代,她和男友在餐馆吃午饭时喝了近1斤果酒。当晚逛完夜市后,自认为酒精已经散尽,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在看到前方有民警在查酒驾时,她心里害怕便想逃离,情急之下做出了闯卡举动。
最后,民警依法对梁某的酒驾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