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财经记者 向阳 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官网近日公布,今年1月份湖北共有13家金融分支机构被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因内控问题各被罚40万元。
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被罚的具体原因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时任该分行崇阳支行行长助理和客户经理的刘某和黄某,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同时,时任该分行崇阳支行行长的彭某,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
支点财经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的已公开信息显示,刘某和黄某现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于崇阳看守所。2018年,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崇阳支行的客户甘某,在办理存款业务时认识该支行行长彭某,彭某向甘某介绍了过桥续贷业务。随后,该支行职工刘某和黄某,向甘某具体介绍了细节。2018-2020年,甘某多次将资金存入前述支行用于“放贷”。2021年,刘某和黄某因涉嫌诈骗被提起刑诉。
1月份还有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因占压财政存款、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4.8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被罚34.5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用作保证金存款,被罚25万元。
保险机构方面,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公司因农险理赔档案不真实,被罚1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公司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遗失,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记者 向阳编辑丨刘定文 胡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