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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蒙城县南华社区公告栏里张贴了一张好人事迹材料,付秀芳女士与已故丈夫王保良的大爱举动感动了众多邻里街坊。
多年前,付秀芳看到一篇关于器官捐献的报道,觉得很有意义,就和丈夫王保良商量,如果以后离世,想把器官捐献出去;王保良了解后表示,自己也愿意捐献器官,不仅能 帮助别人,也是为社会做最后的贡献。
2016年12月,王保良突发疾病,陷入昏迷,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想到之前丈夫表示愿意捐献器官的意愿,付秀芳强忍悲痛,通过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联系到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王保良先生
2017年1月19日,王保良因病在北京309医院去世, 当日,王保良捐献的器官,救治了五名患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为王保良颁发了荣誉证书。
同年,付秀芳女士也与中国十字会总会签订了《器官捐献志愿书》。
得知了付秀芳和其丈夫的大爱之举后,身边熟悉的朋友很受触动,经过细致了解和慎重考虑后,先后有4位朋友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
2024年9月27日,蒙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出具了“付秀芳女士先进事迹”的材料,对其造福他人、恩泽社会的善举给予了肯定与赞许。
付秀芳女士
器官捐献是一项崇高的、利国利民利家 的社会公益事业,无论对于医教研究 、救死扶伤、延续生命、传递光明,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都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尊重器官捐献及其家属的捐献选择,认可捐献者的社会贡献,建立正能量的人体器官捐献社会环境,让更多的生命因这种大爱而得以延续。
当我离开,愿爱留下。
向付秀芳 王保良夫妇,
向所有遗体捐献志愿者及家属致敬!
综合:蒙城县城关派出所付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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