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正是广大学子开学之际
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重点区域
进出深圳客流持续攀升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营运秩序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加大执法巡查力度
严查违法营运车辆
切实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1
9月1日,执法支队大鹏大队执法人员在坝光高速收费站开展执法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日常检查。17时19分左右,当例行检查到一辆粤L号牌车时,执法人员发现异常,遂即对该车进行依法检查。经查,车上共有4名乘客,该车辆已取得惠州市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司机张某已取得惠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该车双证齐全,但当执法人员询问车上乘客时发现了问题。
乘客杨女士表示,其与该车司机张某是邻居关系,车上乘客4人是她的家人,她是通过另一位邻居联系上车,没有通过网络平台下单,本趟行程需支付车费130元。随后,执法人员对司机张某进行询问。张某承认了杨女士陈述的事实,并表示该行程是今天17点从惠州市凯旋城出发,计划前往深圳莲塘口岸,共收取车费130元。
乘客与司机都表示疑惑,乘坐邻居的车也违法吗?执法人员解释道:“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六)项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教育后,司机张某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一定合法合规从事营运。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张某涉嫌实施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待调查取证后作进一步处理。
2
9月4日夜间,机场大队联合机场公安、机场交警在机场空港八道、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2时,执法人员在空港六道对一辆粤S号牌小型轿车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该车本趟行程无订单,但车上却有乘客。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该车司机和乘客进行调查询问。经查,车上有司机和2名乘客共3人,2名乘客为姐弟关系,均不认识司机,本趟行程未在网约车平台下单,计划前往目的地东莞市望牛墩,与司机协商车费150元,到达目的地后线下支付。司机曾某承认2名乘客是通过拉客人员介绍上车,已支付30元“介绍费”给拉客人员。经核查,该粤S号牌小型轿车与司机曾某均已取得东莞市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
9月5日凌晨3时,机场大队执法人员在宝安区机场领航三路对一辆粤B号牌小型轿车进行依法检查。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调查询问。经查,车内有2名乘客,2人为朋友关系,均未在网约车平台下单,是被机场拉客人员搭讪询问并带上车的,从P3停车场出发,计划前往广州市海珠区,与司机协商车费为300元,到达目的地后线下支付给司机。
随后,执法人员询问司机对信息进行核实。司机庄某承认乘客的说法,并表示收取车费后将支付50元“介绍费”给拉客人员。经核查,粤B号牌小型轿车与司机庄某均已取得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并且庄某本年度已有1次巡游揽客记录。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司机曾某涉嫌实施了异地网约车在本市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司机庄某涉嫌实施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针对拉客人员拉客扰客的违法线索,执法人员也第一时间移交给机场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机场、车站等地常有违法拉客人员出没
为了自身安全
请旅客朋友切勿轻信
出行乘车应该到
正规客运站、巡游出租车场站
或通过正规网约车平台预约
搭乘合法车辆
执法支队也将
持续维护重点交通枢纽营运秩序
市民朋友如看到异地网约车在本市巡游揽客
和网约车违规巡游揽客等违法营运行为
可拨打☎12328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