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9日消息,信丰腾悦酒店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被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信丰腾悦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信丰腾悦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信丰腾悦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