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这是2023年武汉出的一件遗憾的事,十多位诗朋画友聚会。有一人因为基础病去世,其家属不了解具体情况,一句法庭上见的话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对群主来说,以后敢邀请群友聚会吗?对喝酒的群友来说,k歌、跳舞后能一起喝酒、敬酒吗?对法官来说,如何“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来审案?……几乎知晓这一“官司”的微信群及群友都在看法官如何“审判”、等待这一特别“官司”如何结束?今天,“官司”结束了,令人欣喜!此文客观地述说了这件“官司”的来龙去脉,值得一读。另,该文还告诉我们,文明的聚会任何时候都是文明的体现,只要有机会、有时间、有条件,只管聚会)
收到法院传票,就像接住一颗不知何时引爆的炸雷,老应瞬间惊愕!
老应将日历仔细翻了翻,又闭目想了想,感觉这次聚会,我们没有过错,没有失误,没有行为不当呀,怎么会成为被告?成了一次因聚会后猝死一个画友的被告?
于是,老应赶紧打电话向同案的几个人求证,得到肯定回应后,只有长时间无语、迷惘和呆滞。
慢慢地,老应将双目从画作中移了过去,将思绪缤纷到那个以书画会友的日子里——
2023年12月20号,武汉很冷。但12个老应邀约的微信网友,心里却很热。中午过后,他们聚会在竹叶海的一间画室。
这次活动中猝死的人,群名叫风灵,是这群人中书法造诣最高的。风灵年近七十,中等身材,不胖也不瘦,一身朴素,是那种雅致但不被人注视的形象。这次的聚会,他显得与大家不一样,空调房里,大家都脱去了厚厚的外衣,但他,还裹得严严实实。后来想想,也许他是身体虚弱,这现象是很容易被人忽略。
老应依稀记得,当风灵提起毛笔,好长时间站立在写字台前,只是不断重复蘸墨、凝视、比划,动作极为缓慢,就是不下笔,作为书画家,老应很是不解。老应心想,风灵也许是精神无法集中,也许是动笔前的情绪准备,但这现象也是很容易被人忽略。谁也不会洞察身边细微末节,更不可能把这细节与猝死联系到一块。在联想到在酒桌上,表示不打算喝酒的他,忽然说“今天高兴,喝点”时,只有半杯酒也不会认为有什么不妥。在回程的轻轨上,他前一秒还在他的书法成长史里侃侃而谈,后一秒头一歪口吐白沫猝死,看似连贯,实则意外,令人错愕,让人猝不及防。
风灵“走了”,没有任何预兆就走了,没有告知任何人有什么身体不适就走了。同行的朋友积极救助也没用,120来了,心肺复苏也没用,电击起搏也无济于事。大家也不知怎么办,只是出于本能的等待一旁,直到很晚时分公安人员收集了一起在医院静待消息的聚会的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后,说“你们回去吧,等候通知”。听到此话,老应和一干朋友离开了武汉市四医院古田分院,时间是晚上10左右。
当晚11点钟,老应接到轻轨派出所的电话,通知他明天来派出所。老应一个激灵,放下电话,在问问“一起的”,大家都接到派出所的通知。
第二天,老应按通知去轻轨派出所做完笔录。
与此同时,轻轨派出所派出几位警官去轻轨站和餐厅调查取证。连续几天,涉案的11人,全部去轻轨派出所作了笔录。
老应按通知去轻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好长时间没有得到有关信息。
直到2024年4月1日,老应在手机信息栏里收到法院传来的“官司”消息:死者亲属在正常安葬后突然起诉。
起诉状内容大致如下——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511512元、丧葬费42239
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等各项费用合计为603751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23年12月20日,风灵受网名为老应(待后续追加为被告)的画友邀请前往被告榆林家中聚会,下午5时许一行 12人(其他被告待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后追加)一同前往侨口区长宜路的荷花亭餐厅就餐, 风灵平时无饮酒的习惯,当天被同行好友倒了一杯白酒,就餐期间风灵向同行好友告知胸闷身体不适并在餐厅外休息区休息,在此期间同行11人均未查看风灵身体情况,约40分钟后风灵返回餐桌,约十分钟后一行 12人分别离开, 风灵与其他5人乘坐轻轨在竹叶海站上车,在此期间风灵一直手捂住胸口,轻轨行知宗关站时, 风灵突然倒下,后被地铁站工作人员扶出车厢抢救,抢救约20分钟后被120急救车运送至位于武汉市研口区的武汉市第四医院抢救,并于当天晚上21时41分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
原告认为老应作为此次集会活动的组织者,对于各成员负有照顾、帮助的义务,其他同行人员明知风灵不能饮酒,未能劝告少饮酒或不饮酒,同时在风灵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离席长达40 分钟的时间里未能发现风灵的身体情况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因此包括被告在内的同行11人对于风灵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在风灵去世后,同行11人作为风灵的生前好友不但不对家属进行慰问还说出伤害家属感情的话语,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严重创伤。
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看完起诉书,老应和其余十人气得“不想思考”了。
因为,律师写的“起诉状”,除了文字和要求赔赏的数字是真的外,“事实与理由”全部是“胡说瞎编”。
为了有效应对诉讼,老应和被告们专门组建了一个群:“理不输”。
理不输的办法很简单也很正确,那就是所有人只讲事实,只说真话、还原事实真相,只说起诉书中提及的论点,不节外生枝。
4月11日,第一次调解。理不输公推代表一辩手理好了答辩状,并在陈述关键事实时由亲历者直接陈述——
作为组织者老应,通知各位时说:天冷注意,路上要小心!到了餐厅时,老应为房间小、空气可能不流通还与餐厅老板吵了一架,开始吃饭时,老应还委托桂香群友说:喝好不喝倒!一切说明:作为组织者,老应负到了责任。因而“原告认为老应作为此次集会活动的组织者,对于各成员负有照顾、帮助的义务,”也就不成立了。
对于起诉状的:“其他同行人员明知风灵不能饮酒,未能劝告少饮酒或不饮酒, ” 理不输一辩手请绿叶来介绍事实。
绿叶还原事实说:我侧面地劝过风灵,“你说不喝酒的呢?”风灵却说,今天高兴,喝点。
至于“不对家属进行慰问还说出伤害家属感情的话语,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严重创伤。”云云,经理不输点点解释、还原事实,完全是误会:所有当事人对风灵的不幸离世表示惋惜,在事发当时,群友都是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救治、并电话家属,慰问。
调解会上,理不输一辩手儒雅得体的举止言行,赢得了被告的尊重,法官的赞赏。这种实事求是、还原真相的论辩方式,为打赢官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官柳先生协调调解,力求双方达成一致。于是说“死者为大”“原告输也是输,赢也是输”。遗憾的是,我们在开庭前有很多人主张赔一分钱就是输,于是没有搭理柳法官的提议。事后看来,这种看似正义实则不妥的。
在听说原告律师到处在“取证”,力争告到“理不输”。 理不输有人担心了,为了同样取得“证据”,他邀人去派出所、餐厅等处“取证”,对方只认“律师”。他又不辞劳苦四处找律师请教,最后,他要求理不输也要向原告一样,为了取得“证据”必须立即“请律师”,部分想尽快摆脱“官司”缠身,影响生活质量的被告也积极响应。
一时,在请不请律师问题上,“请派”与“不请派”双方在微信“理不输”群里展开了激烈的论辩。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理不输“请派”与“不请派”应群主的邀约,在中山公园小茶亭聚会,就请律师问题面对面展开各自的讨论。群主在听完各自的陈述后,激动了站立起来,说到,我们无责、无过失,我们有理,理不输。只有理输的才会“请律师”。我们第一次在法庭上,讲的多么好啊,赢得了原告方尊重、法官的认可。这么大好的局面为什么要否定,去请什么律师!看看对方律师写的“诉状”,没有一条是事实,全部是“杜撰、胡编的”,法官是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我们不用请律师,我们相信柳法官一定会依法判案,我们“理不输”一定会赢!再说过来,对方取证据,等于跟我们“取证据”一样,比如:轻轨上我们理不输成员集体急救风灵老师的视频,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另外,我们第二天在派出所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律规定的证据,就是重要的第一“证据”。
中山公园的聚会后,结论就是不请律师。一个群体在面对大是大非时,很容易发生分歧。这时若有一个冷静理智的平衡能力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理不输自中山公园的聚会后,然后就是等待,等待下一次正式开庭。
第二次开庭是等待了一个月后,原告拿出很厚的一叠证据资料。也许是欺负我们没有懂行的律师,故意的不给我们翻阅时间就要进行质证。我们没有时间看清楚哪些证据,更不可能有时间讨论如何质证,表示正确的认可与不认可。别说我们理不输是一群毫无经验的中老年人,即使是脑筋活络的年轻人也是难题。
原告的证据有五个,第一个是她们的身份证明,无意义,直接认同。第二个是我们被告的笔录,认同,事后才知道那厚厚的笔录里面还有餐厅服务员对被告有利的证词,天意啊。第三个是死者的血液检验报告,日期模糊,隐约有三项指标超高,太专业,不懂,干脆不认同得了。第四个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不是法医证明,只能说明死者是猝死,不能量化证明死因,于是认同。第五个是对方律师千辛万苦在网上淘来的“专家”“学者”对原告有利的论调,不具备权威性,坚决不认同。
尤其有意思的是,对方律师下载来的两段视频文件。一段,餐厅模模糊糊的画面,说明不了啥,还看了半天。还有一段,对方不敢展示的是轻轨上被告极力抢救死者的录像。这录像,法官在庭审完毕后问我们要不要看时,被原告制止了。原告是聪明人干傻事,意外的帮了我们。
回来后,理不输的群友高兴地在那叠“证据”里看到餐厅服务员的笔录,大意是“他们非常高兴,掌声不断”“他们没有劝酒,很和谐”。顺了天道,得道多助。
然后又是长久地等待,才得到法官的消息。
柳法官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这一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的官司,进行了如下“调解”:她告诉理不输点点说,她在做原告思想工作,让对方撤诉。
柳法官还说如果原告方不撤诉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7月19日,法院的判定来了,原告撤诉。没想到的胜利来得这么突然。这个胜利给了理不输久盼的喜讯,这个喜讯让理不输坚信,阳光下没有“花边”新闻。
我们理不输的胜利应该是群体的胜利,绝对不是那一个人的功劳:
她是派出所及时收录当事人的证据的胜利!
是餐厅服务员实话实说的胜利!
是轻轨录像记录真实事实的胜利!
是理不输全体群友实话实说、还原真相的胜利!
是柳法官“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智慧调解的胜利!
总之,她是正义的胜利!
胜利了,赢了,老应开心得像个小孩。他亲自为轻轨派出所和法官制作了感谢的对联,并自掏腰包到打字店制作了锦旗,还和朋友们分别送去了,以此表达对轻轨派出所依法办事,法官智慧调解矛盾的感谢之情!
恢复了疲惫身影,老应坐下来,好好回忆梳理了这场起诉又撤诉的“官司”后的感悟:他认为风灵先生为人本分,多才多艺,除书法外,还会摄影,也会吹陶笛。真的,老应为自己和我们大家失去这位网友而遗憾、悲伤,愿风灵先生一路走好!理不输全体慰问其家属!
老应还认为,以后群友聚会、还有亲朋好聚会,老同事聚会,老同学聚会,不必因“个人”原因出事,而己方无责任、无过失还尽到担当、义务,而担心承担责任。
通过事实,老应坚定地相信法院、相信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
另外,一些思考——
赢得这个胜利到底有哪些要素值得我们推崇,还有哪些做得不对的或有缺憾的事?
遇到“麻烦”到底该不该请律师?
中老年朋友聚会应该提前做好哪些防范?能不能在聚会时保留关键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何把持聚会中自己的言行?
若有人猝死,对方家属明显表示“法庭上见”时,我们该不该慰问,事后怎样安抚最为合理?
怎样才能洞悉朋友的行为细节中透露的身体不适兆头?
这些梳理,读者朋友,老应、笔者一起与你思考。
(本文人名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