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腾皖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界石营业部因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
2024年05月3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就重庆腾皖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界石营业部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腾皖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界石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李立华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市巴南区石美大道66号5幢1-1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未按约定地址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重庆腾皖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界石营业部在投递快递单号为73611176149009的快件时,未经客户同意将快件投递至代收点,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用户举报材料;2.该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3.该公司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询问笔录。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重庆腾皖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界石营业部在投递快递单号为73611176149009的快件时,未经客户同意将快件投递至代收点,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用户举报材料;2.该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3.该公司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询问笔录。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