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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8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华铁股份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3年7月13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子公司亚通达制造通过与伊犁远音、中科恒通分别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方式,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2
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1,327,433.93元、119,512.192.15元,;虚增利润总额19,115,044.59元、19,512,194.35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宣瑞国系华铁股份实际控制人,同时实际控制伊犁远音、中科恒通、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中科恒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纽瑞特科贸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构成华铁股份的关联方。
2019年至2022年,华铁股份及北京全通达、亚通达设备、山东嘉泰等子公司与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华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完整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对华铁股份处罚8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2023年4月29日,华铁股份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023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华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出具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公司存在的问题: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虚构业务虚增收入、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华铁股份000976,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含当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华铁股份主营业务是高铁、城轨等轨道交通车辆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轨道交通车辆零部件产品的检修服务以及提供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保养及相关零件的维护服务。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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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