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安全带,7起交通事故驾乘人免受伤害
2024年5月6日,吕梁兴县发生一起客运汽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樊某驾驶晋J***17行驶至峁底煤矿附近时与对向行驶的史某驾驶晋A****19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两车受损严重,但幸亏两车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两车人员安然无恙。
2024年3月12日14时许,李某乘坐小型汽车,沿国道307线汾阳方向行驶,行经杏花村路段时,司机因操作失误,撞到道路右侧金属护栏,车辆头部严重受损,因乘车人李某在乘车过程中有规范使用安全带,在事故中得到有效保护,人没有受伤。
2024年05月09日12时40分许,乔某某驾驶晋A***09号牌小轿车,沿王长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岚县长门村村内路段处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致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因乔某某正确使用了安全带,因此无人员损伤。
2024年5月10日晚8时,高某某驾驶晋J号牌小型轿车在石楼县东征大街县医院附近公路由西向东行驶中,因分心驾驶,撞上了同方向行驶侯某驾驶的晋A号牌工具车,高某某的车车头部分受损严重,已经变形,所幸高某某和乘车人员樊某都系着安全带,没有受伤。
2024年2月6日,张某醉酒后驾驶晋JE**00启辰牌小型轿车沿孝义市新义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家家利超市路段时,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师某驾驶的晋JD***96比亚迪牌小型轿车尾部,发生致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姚某驾驶晋JU**78大众牌小型轿车沿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处碰撞晋JE**00启辰牌小型轿车尾部,发生致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因驾驶人都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事故中未受到伤害。
2024年5月11日,李某某驾驶晋A号牌小型汽车在交城县西社镇撞上叶某某驾驶晋J号牌大型汽车,导致李某某车辆前部受损严重,李某某及副驾驶张某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均未受伤。
2024年03月28日17时30分许,朱某驾驶晋JB****号小型轿车沿阳坡塔学校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阳坡塔村公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沿阳坡塔村公路由东向西未靠右侧通行的由郝某驾驶晋JD*****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由于双方驾乘人员均系好安全带,无人受伤。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