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规处于近期发布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委员会(简称绿会BASE)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召开讨论,积极服务科学决策。经认真研究,共提出11条意见和建议。以下为【建议一至建议六】。
建议一、在第一条中强调“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
理由:这与第一条中强调的“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相一致。基础研究对于突破性发现和为未来的技术进步奠定基础至关重要。
建议二、在第三条【基本原则】中加入:鼓励不同类型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
理由:这补充了第三条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合作促进知识共享、思想交融和资源集聚,推动创新向前发展。
建议三、【政府职责】部分,建议加入:促进科学技术国际合作。
理由:这与第四条中“推动解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的责任相一致。国际合作扩大了获得全球专业知识的机会,促进了技术转让,加速了创新。
(图源:绿会BASE)
建议四、在第五条【部门职责】中,建议加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理由:这补充了第五条中“服务保障和监督实施”的责任。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励创新、吸引投资和确保公平的市场竞争至关重要。
建议五、在第六条【科技创新体系】中,建议加入: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环境。
理由:这与第六条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整体效能”的目标相一致。人才济济的环境对于吸引和留住顶尖人才、培养创新文化和推动科学突破至关重要。
建议六、在第七条【研发投入体系】中,建议补充一点,“利用科学技术应对社会挑战”。
理由:这补充了前面基本原则中强调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科学技术有可能解决紧迫的社会挑战并改善人们的生活。
(更多建议敬请关注绿会融媒后续报道,本文为日常工作记录,供了解和参考。)
整理 | Samantha
审核|Wendy
排版|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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