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值得庆祝,伤心借酒消愁,
或是纯粹是个“酒蒙子”。
不管有什么理由,
喝酒不开车是板上钉钉的规定,
更是为了交通安全、人身安全,
可至今仍有驾驶人明知故犯!
2024年4月30日,
沈海高速宁德南收费站。
晚上23:30分许,
交警在执勤中查获涉嫌醉酒驾车的男子余某,
其呼气检测值高达197mg/100ml。
为逃处罚,余某先是求情:
“不要录,录进去12分就没了,小事情嘛!”
当交警说要按程序
进行下一步处理时,
余某又企图贿赂交警:
“别按程序,一人一万!”
随后其百般推脱拒不配合去医院采血,
还放出狂言:
“都是赚工资的人,没必要搞得这么僵!”
“我的血很贵的,我是熊猫血。”
“你们把我当犯人来搞?我又没有杀人!”
“这个不是很大的罪!”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医院采血,
最终检测结果为169.01mg/100ml,
确属醉驾。
目前余某已被吊销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