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方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近日来,大方县境内陆续发生山火。大方县依法查处4起引发山火案件,警方已对肇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2月17日,大方县凤山乡一村民徐某在凤山乡银川村高家寨组祭坟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8日,大方县大山乡一村民李某某祭坟烧纸,不慎引发星宿乡与大山乡沙土村交界处森林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样在2月18日,大方县兴隆乡一村民张某某在兴隆乡果木村滑石组的土地里面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目前,大方县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0日,大方县小屯乡一村民刘某某在小屯乡华石村龙滩组的土地里面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火。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目前正值冬春交接时节,气温回升快,风力较大,野外用火、烧秸秆、祭祀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 当地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违规用火。对违反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闵建华
编辑 夏民
二审 顾野灵
三审 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