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63版)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丹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体系,但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给予补充和完善,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4-01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409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47,793.8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470,063.18 元。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35,422,141.48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620,324,985.04 元。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995,439,065股,按公司总股本995,439,06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11,945,268.78元(含税)。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4-01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鞍钢金固”)存在采购原材料的日常经营性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鞍钢金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佳彦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富阳区场口镇化竹路18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金佳彦
5、注册资本:2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1138104XM
7、主要业务:钢材加工、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8、主要股东: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49%的股权。
9、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总资产424,433,677.86元、净资产235,907,346.69元、营业收入1,249,904,998.65元、净利润10,897,034.14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金佳彦先生担任鞍钢金固的董事长。
(三)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金固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