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回避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订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8.00万元人民币/人/每年(税前),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任职期间的薪酬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基础,并结合每人的绩效考核、履职情况和公司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可以在2023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3、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同行业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给予基本薪酬,基本薪酬可以在2023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4、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薪酬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基础,并结合每人的绩效考核、履职情况和公司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可以在2023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六)审议《关于制定〈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一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4-018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419,389.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8,085,691.6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2,808,569.1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6,532,663.07元,扣除已分配利润64,991,2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6,818,585.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95,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362,9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4-01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两项合计120万元,与2022年度费用相同。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4-02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