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静 记者 丁平)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后,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督促双方履行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及时回应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这是最高法发布《意见》后,苏州市范围内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原、被告双方自由恋爱,不顾家人反对走到一起,婚后感情尚可并生育一子,但双方因性格差异矛盾日渐凸显,争吵不断,后双方分居,原告曾于2022年12月起诉离婚,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存在感情基础,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但双方关系仍未缓和,至开庭调解时原告表示同意儿子由被告抚养,但哭诉其已一年多未见到儿子,十分担忧离婚后探望权无法得到保障。夫妻感情破裂不应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保证离婚后将积极配合原告行使探望权,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案件调解结束后,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进一步强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