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晓明采购失信,被罚4002元
4月24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刘晓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峰市红山区财政局决定,对刘晓明处罚。罚款400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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