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涉酒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近日,临海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醉驾整治“春雷行动”。
01
整治时间
4月11日至5月5日
02
整治重点
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03
整治区域
酒吧、夜市、KTV、Livehouse、网红打卡点、餐饮集中区周边路段以及农村地区公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区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临海交警提醒您:酒驾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对于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临海交警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还是那句话:风里雨里,交警在各大路口等你,奉劝那些至今仍然对酒驾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一定要长点心,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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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周昱吟
一 审:汪璐霞
二 审:于 恺
三 审:张微煦
来 源:临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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