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应急车道是留给特殊工种的车辆,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等用来急用的,随意占用会影响这些车的通行,耽误的就是时间和生命,但偏偏有些人却图个人方便,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4月17日,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两起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现依法曝光如下,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4月17日,交警大队民警在张汶高速平同段开展路面巡查勤务,11时17分许巡查至张汶高速390公路处时,发现号牌为青A6****的轻型栏板货车在未放置警告标志的情况下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该车驾驶员蒋某某鼾声阵阵,居然将车辆停在高速应急车道内睡觉。随后,民警将驾驶员蒋某某唤醒后引导其驶出高速公路。
在对青A6****牌货车引导驶离高速的途中,民警在张汶高速392公里处又发现一辆号牌为青AU****的轻型栏板货车也在未放置警告标志的情况下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经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马某某居然将车辆停在高速应急车道内跨越护栏前往路边购买东西。随后,民警将青A6****、青AU****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一同引导出高速后,对违法行为人蒋某某、马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就其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化隆交警温馨提示:
高速公路上严禁违法停车,如果确因车辆故障等原因需要停车的,应开启双闪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警告标志。如果您因劳累、疲乏、想去"方便"等原因需要停车,请一定将车辆停至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选择安全地点停车。
| 编辑:王莹
| 来源:化隆县公安
| 法律顾问:青海敏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