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解敏 通讯员季海龙 )黄某是一名踏入社会不久的普通打工族,偶然间发现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这个“商机”,听朋友说有些公司会高价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提高销售业绩,黄某顿时来了兴趣,随即上网查找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渠道。
黄某通过某境外软件联系上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购买了大量包含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号码归属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后,随即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将购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加价出售给多名下家。经查,2023年5月至7月间,黄某出售的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达10000余条,违法所得9000余元。
图说:男子购买个人信息加价出售多名下家被判刑。崇明检察院供图
2024年3月14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由于黄某的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且仍存在被传播、买卖的危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崇明检察院同时对黄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黄某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的行为履行公益损害赔偿金,黄某不法交易链条上的相关人员也在进一步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