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抚州公安交警结合春季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 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77472起,市城区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7.71%,整治成效较为明显。
4月9日,记者来到上顿渡汽车站门口,正值下班高峰期,车流繁忙但秩序井然。记者注意到,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大多佩戴了头盔,并按照规定的车道有序行驶。市民董进荣正骑着电动车准备回家,他笑着对记者说:“现在骑电动车,我都会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抚州公安交警将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采用“宣传+劝导+整治”的方式,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劝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他们还采用“守点、巡线、控面”的勤务模式,对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纠,确保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下一步,抚州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抚州公安交警也再次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骑车出行时务必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安装遮阳伞,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记者 胡梦婕
编辑丨李晨编审丨何志兰监制丨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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