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人往的商业广场上方惊现一条违建的玻璃连廊,不免令人触目惊心。近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条市民投诉,称万荣路某中心广场存在违法搭建玻璃房的行为,超过了房屋的主体结构,该诉求人要求管理部门尽快核实并将违建部分拆除。
接到诉求后,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拆违班组专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位于万荣路某中心广场某几栋楼上方平台确实存在搭建违法建筑玻璃连廊的行为,总面积预估100多平方米。
核实情况后,中队队员当即将情况上报,并通过中心广场物业联系到违建当事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当天下午,中队联动园区物业、相关产权人等与当事人展开面对面沟通,耐心向其讲解其中的安全隐患及法律知识。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拆除,随后拆违专员第一时间联系施工方对该处违建作测绘并制定相应拆除方案。
后续,在中队拆违专员对进程的持续跟踪下,共计178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全部被拆除。
下一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巡查和监管;同时也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城市管理意识,共同维护城镇的和谐稳定。
普法小贴士:
名词解释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来源: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