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停车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全责
阳光讯(徐昌亮 记者 郑玮)2024年2月10日12时16分许,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河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志丹县王南沟街道处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警后,该中队组织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驾驶人习某某驾驶的陕A2***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王南沟市场倒车时撞于正常行驶侯某驾驶的陕JU***3号小型汽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习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机动车倒车时,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