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西咸新区重点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咸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决定自2024年4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131处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现将新增道路违法采集点位公示如下:
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及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部分采集点位位置处于西安市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内的,机动车如违反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的车辆,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道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西咸新区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3日
📝 综合自 |西咸交警大队
📝采编整理 | 汪洋 审核 | 赵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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