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无证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执勤民警在辖区团板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执勤点时突然停车,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该男子神情紧张,无法提供,并称自己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查,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刘某某无证、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临沂交警支队临港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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