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件,前期已有投资者起诉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2024年1月30日,国华网案公告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00万元–1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000万元–15,000万。
国华网安涉嫌违规行为
2022年11月15日,国华网安披露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证监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7日收盘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