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惩”不是目的,“治”才是关键。笔者建议可以构建“前、中、末”三端防控体系,侧重前端防范,做好诉源治理,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精准防控。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侧重前端防范,做好诉源治理及一体化防治。针对办案中暴露的金融机构管理漏洞,引入具有风险防控、提前预警功能的智能化软件,对重点人员、账户实时监控。注重从类案中发现、提炼社会治理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反诈宣传,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落实宽严相济,加强行刑衔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例,对“故意”的认定,要求达到“确定明知或高度盖然性明知”的程度,实践中存在放松对犯意联络要求的问题。办案中应准确把握立法原意,落实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对没有刑法追究必要的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移送行政机关并督促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聚焦追赃挽损,做优公益诉讼。首先,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侵害老年人、妇女等特定人群个人信息的行为严肃打击,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其次,建议组建“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推动全链条打击,提升公益诉讼效能。再次,追赃挽损要注意从源头上开展,不能满足于中下游犯罪分子的退赃退赔,从而放纵了上游犯罪分子的诈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