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交通规则,那就是“转弯让直行”,也就是说需要转弯或者是变道的车辆,需要礼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那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的吗?
“我是直行,他是左拐弯,他不让我!”近日,市民李某拨打12345反映在庄排路池田路路口,自己为避让左转弯车辆,发生两车相撞事故,结果交警却判定自己全责。交警随即展开调查,发现真相令人大跌眼镜,李某竟是“倒打一耙”。原来,张某驾车沿桩排路行驶,此时前方庄排路池田路路口的直行绿灯即将进入倒计时。就在此时,李某驾车正好沿对向车道左拐弯正常经过路口。张某为了抢时间,猛踩油门冲向路口,他以为能抢在李某的前面过去,结果“估算失误”撞上了李某驾驶的车辆。
交警表示,李某是在张某进入路口前正常左转弯,已先进入交叉路口,张某未减速慢行,未在确保安全、通畅的原则下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所以承担全责。交警就此提醒,通行交叉路口等地段一定要认真观察路口情况后,减速慢行,直行车辆不要认为有优先权,通过路口时毫不避让,不减速。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