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19日消息,深圳市超普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行为,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市超普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内有一处开关配电盒和一处配电箱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表2编号2-7的要求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超普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构成了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规行为。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5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