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恒大地产年度报告涉及虚假记载、恒大地产债券涉嫌欺诈发行及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此外还有对上述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规定。
公告称,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三、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17,500 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4,700 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0 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0 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