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一名参与抓捕工作的民警处获悉,于2020年7月8日在押途中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吉永升,已于3月15日在广东湛江被抓。
2020年7月8日,山西临汾警方曾发布悬赏通告称,嫌疑男子吉永升于当日中午1时45分许,在押解途中逃逸,潜逃于尧都区一平垣乡一带。
吉永升出生于1980年10月,户籍地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村。其身高180CM,身材偏瘦,潜逃时身穿灰色,双胸前有蓝黄竖条囚服,灰颜色口罩,戴手铐,脚穿蓝色拖鞋。群众凡是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5万元;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吉永升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5月13日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经三次减刑后,于2014年9月30日刑满释放。
2016年,吉永升又因在海南琼中县一家珠宝店实施盗窃被抓。此案相关判决书显示,2016年月13日1时许,吉永升在目标“兰姐珠宝店”后墙处发现一楼工具房的窗户未上锁,便从后墙处攀爬进入后院,打开未上锁的窗户进入一楼工具房内,拨掉工具房里的监控视频电源,接着使用随身携带的钳刀割断工具房通往厨房窗户上的三条铝合金防盗网,从被割开的防盗网钻入厨房,经厨房进入“兰姐珠宝店”营业大厅,将柜台里的部分金银饰品及玉饰品盗走,经鉴定,价值总计为131548.08元。
此案二审判决书显示,吉永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应服刑至2024年9月12日止。
警方悬赏通告发布后,曾有媒体就服刑期间的吉永升为何被押解至山西临汾询问警方,但警方未透露原因。
2024年3月15日,经山西临汾警方与广东湛江吴川市警方协同作战,吉永升被抓。3月16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一名参与抓捕工作的民警处确认了此消息,但该民警表示,详情暂不便透露。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吴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综合股公开电话,截至发稿前未获接通。
男子不信自己是逃犯
到派出所“上门”求证当场被抓
男子不信自己是逃犯,专程跑了一趟派出所。民警一查,“既然来了,就别走了!”“我刚接到老家派出所的电话,他们说我是网上逃犯,我想是不是诈骗啊,快给我查一下。”
3月4日中午,汤某某接到老家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自己被列为了网上逃犯,“他们让我来所在地派出所自首!”
“我真的成逃犯了?”带着疑惑,他特地跑到附近派出所求证。
值班警员了解情况后,民警一查,他还真的是一名网上逃犯,马上将他“留下”。
原来,汤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太原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我当时在网上找人办一笔低利率的贷款,对方说只要用我的银行卡去取一笔钱,贷款就能拿到了。取出来的这笔钱里面,一部分就是他们给我的贷款。”汤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潇湘晨报、海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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