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2年5月,阿强(化名)在某视频平台上认识了王某(女),40岁已婚的王某谎称自己叫舒涵,年龄26岁,未婚。通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双方第一次见面时,王某找人冒充自己父亲与阿强通电话。为获取阿强信任,王某在网上制作合成一张结婚证发朋友圈,阿强看到后充分相信王某愿意与其共同生活,双方于2022年12月9日在阿强家中办理了结婚酒宴。2022年9月,王某以帮阿强儿子到南京读书为由,骗取阿强学费、保险费、办户口手续费、解决征信问题及公司亏损等各种费用共454537元。王某将骗取阿强的钱用于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及生活日常开支。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王某的其他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汪晓燕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