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家庭半辈子的积蓄,三年时间被人以"帮忙买房"的名义全部骗走,丈夫承受不住自杀了。骗人的只判了14年6个月。很多人不服,但这判决有它的道理。
2020年,张某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谢某,听说她要买房、办转贷,就凑上去说能帮忙。从缴意向金、定金开始,慢慢博取信任。之后三年里,理由越编越多:撞伤老人要赔偿、紧急就医、交车险……每次开口都有新说辞。
最毒的一招是怂恿谢某把现有房产抵押出去,说岛外有升值空间大的楼盘,交钱就能锁定购房资格。谢某信了,抵押完房子又往里砸了60万。
到2023年底,507万全进了张某口袋。这些钱没一分花在房产上,都拿去打赏主播、充游戏、还个人债务了。谢某直到被银行催贷催得撑不住了,反复逼问张某,对方才承认钱早花光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把诈骗罪分成三档: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数额巨大,三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到无期。507万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50万门槛,理论上最高能判无期。
但量刑不是踩线就顶格。数额特别巨大只是起跑线,具体判多少年还得看金额大小、手段恶劣程度、有没有自首退赃这些情节。507万在司法实务里还够不上无期那档——无期一般是留给涉案金额上千万甚至过亿、手段极其恶劣的案子。
争议最大的是人死了怎么没算进去。法院二审专门回应了:葛某的死亡和诈骗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造成被害人家属自杀"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已经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了。但死亡不是直接暴力造成的,不能按故意杀人的逻辑顶格判。
诈骗案追钱走的是"责令退赔",不是普通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说了,诈骗类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法院直接判追缴或责令退赔,不用被害人单独起诉。
但507万里大量钱打赏出去了。按现行规则,主播和平台如果是善意第三方、不知道这是赃款,对应的合理服务报酬不用全额退。只有明知是违法所得还帮忙转手的才会被追责。这笔钱早通过平台分成、主播提现拆散了,追回来难度极大。
普通人能做的就两条:涉及大额资金的房产交易,钱一定走资金监管账户,别往私人账户转;熟人牵线不等于靠谱,手续、合同、产权核查一样不能省。
14年半不是轻判,是现行法律框架里对间接致人死亡型诈骗的正常裁量。再多刑期也换不回一条命。房产交易别轻信熟人,钱走监管账户,是唯一能护住自己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