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袁梦馨
3月13日,记者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重庆、四川部分检察院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成都市中心城区基层法院审理金融案件法律监督集中管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辖区域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成都市中心城区金融案件法律监督管辖的通知》,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人民法院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天府新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及其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案件受理当事人因金融民商事、涉金融行政案件不服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人民法院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天府新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申请法律监督的,由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
三、申请监督条件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1.人民法院就金融民事、行政案件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2.认为金融民事、行政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3.认为金融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4.认为人民法院金融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四、申请监督期限对金融民商事案件申请监督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对涉金融行政案件申请监督的,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之日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应当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五、申请监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监督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监督请求、事实、理由,申请人应按照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监督申请书副本。2.身份证明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照复印件。3.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将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一次性明确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六、联系方式申请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610031,检察服务电话: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