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多家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物业企业分别是:合肥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维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曼高物业有限公司、安徽豪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规,对上述4家物业公司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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