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国家安全?如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第二条之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如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需注意自身安全,避免直接冲突,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向接警人员如实、详细地说明发现的情况,包括行为描述、涉及人员或组织信息、相关证据等。
问题二:某先生驾车路过军事管理区,好奇便停车拍摄军营、设备,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答:违法,该行为属于涉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保密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修订)》第十七条之规定,未经有关军事机关批准,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三:某先生收到境外某研究机构信息,表示希望合作收集“某某地区的规划数据”或“未公开的重要经济运行数据”等等,并承诺每次提供数据报酬1000元,某先生按要求提供了非公开的文件数据,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是否涉嫌犯罪?
答:违法且涉嫌犯罪,该行为属于间谍行为,为境外机构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3修订)》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间谍行为包括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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