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蒋欣利
一扇铁门,堵住的不仅是通行道路,也堵住了邻居之间沟通的“桥梁”。
3月19日下午,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在石佛寺镇榆树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庭审吸引了周边村民到场旁听,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基本案情
原告姚某与被告姚某某、杨某系前后邻居,2025年夏,原告在路口处安装一扇铁门堵塞道路通行,为了恢复道路日常通行,二被告将原告安装的大门拆除,而原告在大门被卸掉后又在该道路堆放了一车砂石,导致道路不能正常通行。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认为二被告私自拆除装在自家墙上的大铁门,造成其大门和墙体损坏,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财产损失并赔礼道歉。二被告随后向法院提起反诉,称原告安装大门和堆放砂石的行为,严重阻碍了被告及其他居民的日常通行,要求判令原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立即拆除铁门、清除砂石杂物。
庭审现场
随着一声清脆有力的法槌声敲响,巡回审判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姜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运用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调解技巧,从邻里和谐角度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再次进行实地勘验并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村委会明亮的灯光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原告(反诉被告)同意拆除铁门,并清除堆放在出路上的沙石等杂物,恢复道路通行,同时被告(反诉原告)向原告(反诉被告)作出现金补偿并现场支付完毕,至此不仅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心里的隔阂也成功消除了。
巡回审判的现场,既是矛盾化解的“主战场”,也是普法的“流动课堂”。将审判法庭设在乡村、搬到群众身边,不仅便利了诉讼当事人,更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直接传递给基层群众,彰显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聚焦基层群众法治需求,针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常见民事案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传播法治理念,让群众在“家门口”接受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秩序筑牢司法根基。